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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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308002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政协 提案 办理情况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材料之五

关于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在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常委会上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全体委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全县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民生福祉、安全稳定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运用提案建言献策。会议期间,共征集到提案169件,经审查立案159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50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28件,占立案总数18.7%;政治建设方面4件,占立案总数2.7%;文化建设方面11件,占立案总数7.3%;社会建设方面99件,占立案总数66.0%;生态文明建设方面8件,占立案总数5.3%。从内容看,委员们比较关注:一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二是加快道路交通项目建设、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三是加大重点地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投入;四是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文物保护和管理、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人居环境整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多数提案不仅提出了问题,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为落实提案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帮助。对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政协委员对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总体情况

县人民政府将150件提案分解到24个县级部门、3个乡镇,明确了承办要求及职责。截至2023年12月底,提案办复率、面商率、督办率均达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其中,第一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99件,占承办总数的66%。第二类:所提提案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41件,占承办总数的27.3%。第三类:提案所提的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0件,占承办总数的6.7%。

(二)重点督办提案落实情况

1.第2号关于“加强县城商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出台的《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明确规定了县乡人民政府、社区负责本地区物业管理工作。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平时加强小区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的检查力度,对服务管理不到位的物业企业,由业主委员会会同所属村委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武定县住建局对物业企业进行约谈、问责,累次不改正的,建议业主委员会辞退物业企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印发了《武定县“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实施方案》,文件明确相应乡镇党委和村委会(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责任,推进小区物业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推进小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与物业公司“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议事协调、服务评价、纠纷调处等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同时,根据楚雄州发改委、楚雄州住建局关于做好廉租住房物业及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权限移交工作的通知精神,武定县发改局、武定县住建局于2022年8月3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武定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武住建发〔2022〕27号),再次明确了县内小区收费标准,从而确保物业管理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第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狮子山风景区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提案。一是组织县水务局和狮山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和摸底排查,全面清理私拉乱接农户和农家乐水管40余根,从源头确保水资源有保障。二是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日常监管,督促狮山镇压实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人,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持续发挥工程效益。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同时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提高水法规知晓率,强化依法治水意识,倡导群众节约保护水资源。

3.第13号关于“严格执法营造良好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提案。武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园周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和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班组,每年制定年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定期由三位县领导牵头轮流负责整治工作,每次整治工作,牵头县领导都亲自部署、亲自参加,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理工作。先后在香水中学、武定一中、民族中学、职业中学、近城小学、香水小学、思源实验学校、县幼儿园等校园周边开展了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场整治工作。对向未成年人出售散烟、为未成年人提供饮酒场所的经营行为进行治理,2023年高考期间,每晚组织开展城区歌舞厅、水吧、烧烤摊及治安环境整治,要求以上营业项目必须23:00前停业,以免产生噪音影响考生休息,为高考考生创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把校园周边治理纳入相关部门日常监管重点,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派出执法人员在上学、放学时段到学校门口巡查,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执法人员定期到校园周边开展检查,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检查校园周边商户销售的食品质量,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安部门在中小学值班室设置了警务站,建立了“护学岗”,加强了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做到了校园门口和周边在重点时段见警车、有警员、闪警灯。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也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消除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从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4.第19号关于“解决制约加快武定县钛产业发展问题”的提案。一是对全县钛矿权登记情况进行摸排清理。2023年,具有钛矿采矿权登记的共有14个,其中,在有效期内的6个,逾期正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的6个,已关闭注销的2个。二是加强对钛矿资源的开发利用。钛金属16万吨钛渣生产线项目参加全省第三季度集中开工并入选全省2024年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依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调整方案的通知》(武政通〔2017〕11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武定县未纳入转型升级范围非煤矿山“四个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9〕5号文件)相关要求,14个钛矿采矿权,只保留12个,关闭注销2个。将《楚雄州矿业权联勘联审会签表》和《楚雄州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表》报州级各相关部门会签结束,正在报州政府最后审批,审批结束后即可组件上报州自然资源局审批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三是加强对钛矿资源的配置。下步,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钛产业发展。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钛矿资源整合和推动钛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同时,明确各项任务的负责人和执行单位,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对钛矿资源的调查和评估,掌握资源的分布、储量和质量等情况,为后续的资源整合和开发提供科学依据。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优化钛产业结构,推动钛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钛矿资源开发利用的环保监管和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第24号关于“武定县培养‘新农人’成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力量”的提案。加强技能培训。加强对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增强劳动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2023年,全县就业培训28641人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2011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就业培训15415人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9956人,累计实现全县转移就业13.6万人,转移就业率达86.08%。特别是针对脱贫劳动力,为其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给予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补贴和20元的交通补助,不断提高脱贫劳动力的参训比重。加强创业培训。加强对有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培育市场主体,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增加就业容量。加强创业扶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和外出务工就业奖补政策的宣传,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促进就业和稳就业。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8户,发放贷款金额2610万元。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6.第67号关于“加强对美团、闪电、小黄车等骑行人员管理力度”的提案。由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每年都组织武定的美团、闪电、小黄车等外卖骑手进行教育学习,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加强管理。同时,加强对城区及重点时路段的秩序管控及违法查处,加大对美团骑手、小黄车等骑行人员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松果、闲驴等共享单车投放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止骑共享单车制度。积极与学校等教育部门的沟通,在日常的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家长会议时,对学生及家长多进行教育和提醒,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积极与县团委、宣传部门的协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

7.第75号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的提案。2023年,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梳理、包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规划项目19个、涉及资金5302.98万元;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委员会讨论审定通过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3936.17万元,包括:第一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规划项目14个、涉及资金2806.17万元,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1个(插甸镇哪吐行政村)、投入资金300万元,村庄规划编制投入资金830万元等,后续项目编制和资金投入在积极谋划中;合计投入资金3038.09万元的田心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狮山镇羊旧村委会水海子村肉牛养殖和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建设项目、高桥镇勒外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东坡傣族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发窝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环州乡木立古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万德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和插甸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12个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于2023年4月10日获得批复并开始实施。上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整合各方面资金和力量,改变项目村村庄脏、乱、差的环境现状,使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环境效益明显。

8.第95号关于“加快县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截至2023年12月底,在县城辖区内,全县建成新能源公共充电桩4005千瓦(128枪),“一桩难求”问题极大缓解。下步拟在11个乡镇共29个地点新建充电桩236个(472枪)、472个停车位,同时,做好项目备案服务工作,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充电桩建设,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公共充电桩设施。

9.第119号关于“农村村庄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的提案。一是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从2016年以来,共争取到中央省级专项资金2552万元,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7个,通过项目实施,村庄两污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极大改善、人居环境稳步提升。二是全面启动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方面整合衔接资金472.5万元实施狮山、发窝、环州3个乡镇9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目前项目接近完工。同时整合2024年衔接资金、沪滇协作资金、村级光伏集体资金等1.2亿元,全面启动实施11个乡镇108个行政村503个自然村32904户112039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是积极争取云南省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给予奖补。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积极谋划,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了《武定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前期争取,我县已成功申报为全省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整县推进试点县,共争取到以奖代补资金2791.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行政村112个、自然村886个,行政村治理率82.35%,自然村治理率70.8%。完成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30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22.06%,自然村收集处理率31%。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督促检查,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召开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将提案及时分解交办,各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在办理过程中,县人民政府领导领办、督办重要提案,并在督办过程中,认真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与委员充分交流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把提案作为“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办理,努力让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有效促进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二)强化沟通,确保办理质量。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在办理过程中注重联系沟通,办理前采取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委员意图,共商办理办法;办理中,对能及时办理的提案提出方案,征求委员对办理方案的意见;办复后,征求委员意见,进一步落实后续工作,确保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逐年提高,做到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质量“四落实”。

(三)落实责任,注重办理实效。把提案的办理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加大投入,选择了一批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提案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大投入、认真组织办理。尽最大可能解决委员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对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提案,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督促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办理力度,强力推进办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在县政协和各位委员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委员沟通不够,办理工作主动性不强,还需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存在书面答复不规范、行文格式错误、送达不到位和答复件的类别划分不正确等情况。三是一定程度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人民政府将努力克服困难,多措并举、克难攻坚,不断提高提案办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精神,强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把办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上,有条件解决的提案,一定抓紧解决、尽快落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拿出“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行动姿态,依法按程序完成好提案的办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抓督办落实,推动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一般问题热心办。四是加大对委员反馈满意度的关注,力争办理情况委员满意、人民满意。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一直以来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指导和监督帮助!县人民政府将自觉接受县政协及全体委员的民主监督,把提案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着力点之一,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一如既往一件件抓落实,让委员提案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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