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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326022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000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基础数据表

二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五、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六、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4.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办(警务办)。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武定县司法局狮山司法所;

2.武定县司法局猫街司法所;

3.武定县司法局白路司法所;

4.武定县司法局插甸司法所;

5.武定县司法局发窝司法所;

6.武定县司法局万德司法所;

7.武定县司法局已衣司法所;

8.武定县司法局田心司法所;

9.武定县司法局东坡司法所;

10.武定县司法局环州司法所;

11.武定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局党组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大转变、大发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政治觉悟。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人民调解定纷止争。建立健全乡镇、村(居)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二是法治宣传多点发力。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等“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狮山镇红土田社区、猫街镇永泉村、田心乡田心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乌龙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基地。配合省司法厅在猫街镇搭建“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大讲堂”,把猫街村委会建成“云南省‘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在全州率先建成悟尼格村董贵榕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三是法律援助惠民生。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36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在15个重点行业部门中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136个村(社区)配备“乡村法务通”机器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每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办结各类公证事项近500件,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

3.坚持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推动特殊人群管控更加规范。一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初步完成“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严格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着力提高安置帮教水平。实行随时排查,一季一清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重点对象的防控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帮,不失控。

4.坚持高位推进专项行动,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目标,坚决做到主动排查、主动化解、源头防范、应调尽调,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3.7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17万元,下降6.15%,减少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贯彻落实编外聘用人员“双减双控”的原则,编外临聘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3.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3.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17万元,下降6.15%,减少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贯彻落实编外聘用人员“双减双控”的原则,编外临聘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3.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71万元,占总支出的99.46%,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贯彻落实编外聘用人员“双减双控”的原则,编外临聘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八五”普法专项宣传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行政运行683.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普法宣传材料印刷及普法人员培训等支出。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2.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78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缴纳2024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计实费用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3.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7.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09.81万元(基本支出809.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81.25万元,津贴补贴272.40万元,奖金121.86万元,绩效工资2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2.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6万元,住房公积金57.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2.7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8.49万元(基本支出83.49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办公费14.50万元,印刷费1.49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5.45万元,维修(护)费1.85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1.51万元,手续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3.40万元,工会经费1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0万元(基本支出35.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退休费32.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3万元。

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等。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0万元,较上年减少2.30万元,下降26.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因此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0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2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0次,共计接待464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2.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2.08%。减少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24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0万元,下降21.6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定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7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35万元,固定资产650.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2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资金0.82万元。分别是公务用车保险费0.42万元,公务用车加油费0.40万元。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2024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武定县司法局

2024年3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111



武定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32610555693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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