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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326055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72100000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基础数据表

二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五、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六、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随着管理体制的转隶,在原职责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侦查职责。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承担着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公安环食药侦职责使命,与时俱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食药领域犯罪,以州局提出的“综合工作领先全州,单项工作叫响全省”的目标,切实为“生态武定”、“绿色武定”、“平安武定”保驾护航。

1.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森林警察大队各项工作。在县局的领导、指导下,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切实把大队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武定环食药侦工作新局面。

2.树立与时俱进思想,建强森林警察队伍。坚持队伍管理严的主基调,坚决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环食药侦职责使命,建强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环食药侦队伍,着力落实好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带警、专业强警各项措施,把武定环食药侦队伍建成一支“团结和谐,开拓进取,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创新争优”公安生态铁军。

3.立足侦查破案主业,维护环食药领域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事关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康。党的二十大做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等重大部署,对做好新时代环食药侦工作提出新要求、赋予新内涵。环食药侦大队要紧紧围绕新时代环食药侦职责使命,不断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以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环食药知领域安全。

4.规范理顺机制,支撑侦查破案工作。加强与林草、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市场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证据收集协调联动和情报信息线索共享机制;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提前介入等问题;加强与刑侦、网安、治安、经侦、法制等业务警种沟通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突破和解决案件办理中鉴定难的问题,全面构建环食药侦工作新格局。

5.严格规范执法,建设法治环食药侦。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慎用强制性侦查措施,严格规范接报案、立案工作,准确适用查封、冻结、扣押措施,严防因执法不当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6.抓实保障服务,支持主责主业工作。树立有为有位思想,聚焦主责主业主动谋划和落实工作,担当作为,积极向上级和多渠道汇报协调,努力解决落实主责主业工作中人、财、物保障不足的问题,落实保障水平,为大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供有力保障。

7.持续抓好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各项工作。推行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工作实施办法,实现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全覆盖,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打防管控效能,不断提升森林资源和河(湖)保护治理能力水平,推动生物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8.切实提升新闻宣传工作实效。以“大公安”宣传工作为导向,抓实环食药侦宣传工作,多角度、多渠道、多亮点推陈出新,实现“宣传工作服务全局工作,宣传工作促进大队工作,宣传工作支撑考核工作”的实际成效,形成武定环食药侦部门特色亮点的宣传工作模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1.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3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1人退休,从而减少了工资、保险、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等各项在职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1.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1.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3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1人退休,从而减少了工资、保险、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等各项在职人员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1.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3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1人退休,从而减少了工资、保险、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等各项在职人员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无本级财力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263.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40220.执法办案11.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纪实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大病医疗医疗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2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21.00万元(基本支出32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40万元,津贴补贴118.75万元,奖金44.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8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住房公积金22.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90万元(基本支出31.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费4.34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5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工会经费4.52万元,其它交通费11.7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7万元(基本支出8.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8.77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等。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21.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历年来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50.00%,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二是接待全部安排在单位食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及标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均无公务用车购置,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我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维持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一是我单位近年来均无公务用车购置,二是我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维持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5万元,下降22.10%,减少的原因:一是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二是由于我单位在职人员1人退休,从而减少了工会经费、公用经费等。其中:办公费4.34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5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4.52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4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89万元,固定资产455.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2024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72100111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32603283886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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