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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基础数据表
二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五、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六、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19〕48号)文件精神,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是武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武定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7.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8.将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万松山国有林场、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县营林工作站等县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林草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单位10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
3.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4.武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5.武定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6.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
7.武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8.武定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9.武定县林木林权流转管理站
10.武定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和城乡绿化美化。计划完成营造林6.03万亩,其中: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项目3.5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1.83万亩,低效林改造项目0.5万亩,生态恢复异地造林0.1万亩,乡村绿化项目0.08万亩。积极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抓好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持续支持城乡绿化美化,助力绿美武定建设;深入推进乡土树种苗圃基地建设,精准做好苗木供应保障。成功创建狮子山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持续开展森林乡村创建。
2.着力加强林草湿资源监管。深入推进林长制,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规范“一长两员”设置,推进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健全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系统开展林草湿动态化、常态化、全覆盖监测,强化林地保护和林地要素保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3.着力加快林草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培强壮大林草产业,努力在森林资源转变成“幸福不动产”和“绿色提款机”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提高林草产业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的贡献力。
4.着力深化林草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积极探索林票、碳票、林业碳汇等机制转换路径;建立完善林下经济政策体系,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5.着力守牢林草发展安全底线。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依托林长制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乡镇党委政府、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实领导挂联、包片督导等机制,落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完成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守好林草生物生态安全,系统开展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野生动物疫情风险评估预警,全面完成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强化林草外来有害生物防治。
6.继续实施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项目,及时兑付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后续补助资金,让林农在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收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项目在林区建设日益增多,给全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为满足森林草原火灾快速处置的需要,报经州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于2023年3月购置森林防火指挥车1辆,该车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辆新购置编制自然增加,车辆报废编制自然调减,所以新增车辆不影响原来核定的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1.7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81.03万元,下降11.89%,主要原因是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及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费等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1.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1.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81.03万元,下降11.89%,主要原因是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及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费等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1.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92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工资及生活补助本年度未纳入我单位预算,由消防大队统一预算;项目支出22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11万元,下降27.81%,主要原因是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及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费等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30201.行政运行775.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8.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专项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5.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职工的统筹外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8.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5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和商品林受灾保险林木及时获赔及灾后造林恢复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7.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35.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37.64万元(基本支出93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4.62万元,津贴补贴93.52万元,奖金38.55万元,绩效工资27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4万元,住房公积金67.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9.93万元(基本支出96.93万元,项目支出203.00万元),其中,办公费115.11万元,水费0.96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93万元,差旅费26.6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8.98万元,劳务费83.00万元,委托业务费8.00万元,工会经费1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22万元(基本支出83.65万元,项目支出20.57万元),其中,退休费75.01万元,生活补助8.64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0.57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等。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98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0.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工作,故未产生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98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1.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0次,共计接待18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按照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的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有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2辆执法执勤车,用于保障应急救援及执法执勤工作,由于车辆老旧,车况较差,油耗大、运维成本高,以及防灭火工作需要,无法压减运维成本。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的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有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2辆执法执勤车,用于保障应急救援及执法执勤工作,由于车辆老旧,车况较差,油耗大、运维成本高,以及防灭火工作需要,无法压减运维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9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开始,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万松山国有林场账户及人员合并到局机关统一管理,所以人员增加,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986.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85万元,固定资产701.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9.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2024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附: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