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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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329004 公文目录: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违反规定销售禁用渔具的,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违反规定销售禁用渔具的,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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