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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0422027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解读《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武政规〔2024〕1号),为方便各部门更好地理解《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总结2023年项目代建制实施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制度性文件,县国投公司、县欣武产投公司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县级部门和乡镇意见,草拟了《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县发展改革局牵头按照“既符合完善上级要求,结合武定实际”的原则,对《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多次召集县级部门专题研究讨论,并再次征求县级部门与乡镇意见,报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采纳各方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了《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共六章二十一条,分别从项目代建组织实施、职责分工、项目管理与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作规定。

(一)总则。主要对相关法律依据,代建项目定义、范围、组织实施单位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1.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县人民政府使用政府资金(含债券、融资)直接投资或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公共领域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等项目。

2.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受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际使用单位委托,签订代建合同,对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交)工验收、结(决)算和交付使用等进行专业化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3.代建单位是指受使用单位委托,负责对项目组织实施进行管理,并履行相关代建职责的单位。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及社会福利、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事业项目;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戒毒所等政法设施项目;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用房项目;交通、水利等其他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依照本办法推行代建制。

(二)组织实施。明确了项目代建的程序、审计、竣工验收移交等内容。

(三)职责分工。一是明确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内容;二是明确项目使用单位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代建单位的工作职责;四是明确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职责。

(四)项目管理与资金拨付。明确了项目资金拨付要求及计取标准。

(五)监督管理。对项目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六)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武定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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