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县委“1234”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苦干实干,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绩斐然。
2.林长制以“制”促“治”工作格局正逐步显现。
3.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4.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5.林草产业快速发展。
6.生态脱贫成果持续得到巩固和拓展。
7.经济稳增长等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8.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武定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与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规划财务股、森林草原防火股等;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武定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牌子)、武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武定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武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武定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武定县林木林权流转管理站、武定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办公室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10个单位不独立核算统一由我部门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322,527.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96,427.69元,占总收入的98.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6,100.00元,占总收入的1.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31,830.59元,增长13.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24,327.92元,增长37.9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492,497.33元,下降90.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收入未分拨到乡镇,故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1,774,694.8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8,713.84元,占总支出的19.02%;项目支出50,025,980.98元,占总支出的80.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57,490.07元,增长9.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1,324.66元,下降3.94%;项目支出增加5,738,814.73元,增长12.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收入未分拨到乡镇,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8,713.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05,324.88元,占基本支出的9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3,388.96元,占基本支出的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25,980.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24,894.1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18,294,264.79元;开展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151,200.00元;开展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支出1,358,623.32元;开展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46,865.40元;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支出9,845,529.60元;开展林草综合业务专项支出2,164,332.69元;开展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及植被恢复造林项目支出1,731,845.00元;开展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600,000.00元;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3,757,319.40元;开展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322,454.21元;开展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556,481.00元;开展村庄绿化美化项目支出38,151.60元;开展贷款贴息项目支出1,133,687.65元;开展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等项目支出1,025,226.3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25,859.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0%。与上年相比增加13,394,956.23元,增长28.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生态护林员补助等部分项目资金收入未分拨到乡镇,由主管部门直接兑付,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5,61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627,121.80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0,550.40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5,620.46元,死亡抚恤72,320.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9,14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7,118.04元,事业单位医疗184,850.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8,537.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649,61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3%。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天然林管护、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及种苗费等,其中:生态保护18,445,464.79元,天然林保护1,358,623.32元,退耕还林还草9,845,529.6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353,233.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及补植补造、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草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8,871,400.5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1,894.19元,森林资源培育1,231,845.00元,森林资源管理5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757,319.4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22,454.21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556,481.0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38,151.60元,农业保险费补贴1,133,687.6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7,5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按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60,69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森林草原防灾减灾852,704.51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7,99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180.00元,决算为604,141.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05,725.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05%,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365,767.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54%,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180.00元,决算为32,648.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648.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180.00元,支出决算为604,141.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05,725.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365,767.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180.00元,决算为32,648.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气候干燥,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经相关部门批准,我局使用上级专项资金购置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划拨给部分乡镇用于保障森林防火工作,年初未预算上级专项资金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02,631.81元,下降5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711,929.05元,下降77.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8,844.09元,增长2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546.85元,下降64.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23年度购置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2023年,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经相关部门批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上级专项资金购买1辆森林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营造林、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营造林、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及上级林草系统与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林草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388.96元,比上年减少35,894.23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绩效部分未拨入,加之压缩各项公用经费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相关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32,906.00元,水费8,000.00元,电费18,000.00元,邮电费26,288.00元,差旅费23,64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31,263.12元,工会经费86,024.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916.88元,其他交通费用115,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9,867,596.45元,其中,流动资产2,848,493.87元,固定资产7,019,102.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94,670.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7,649.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368.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497.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870.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368.2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5,368.2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