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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024078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武定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负责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对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户外广告、标志标牌、夜景灯光、临街亭棚、停车场点、门面装饰、道路占用、道路开挖、大型室外宣传咨询活动和便民设摊、设点、设流动车及废品收购等实施市容许可审批;违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

2.武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解决和处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垃圾处理运营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武定县城市园林绿化队: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负责公共场地、广场绿化及行道树、花坛、古树名木的养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重点,强势推进,街长制管理取得更好的成效。一是印发《武定县持续推进城区街道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聚焦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完善中心城区范围内 街长制管理模式,落实长效措施,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打造整洁有序、美观靓丽、生态宜居的城市新形象。二是各街长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进行1次大清扫,牵头、督促、推动包保街道及单位周边区域门前五包责任落实,确保包保街道整洁有序。建立分路段挂包制度,每条街道明确1名督查员,负责与包保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每天对挂包街道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宣传街长制工作。三是向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业主、居民等全面发放门前五包责任书”3,016块,进一步明确门前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包文明、包治安的职责范围,签收一户、上墙一户、监管一户。

2.标本兼治,落实长效,市容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一是编制一批实施方案。编制《武定县城市管理精细化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正式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重点解决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市政公用设施、广告标识、建设工地、园林绿化、城市亮化、河道水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创造有序、安全、干净的城市环境。二是开展一批整治行动。开展南街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健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整治,设置1,790平米的临时过渡摊点,安置摊位218个,改变南街农贸市场及周边道路脏、乱、堵等现象。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招商引资建设城北综合批发零售市场,引摊入市,恢复西北片区城市道路功能,清除了县城最大的马路市场。开展以狮山大道、罗婺彝寨、狮山路、园河路为重点,逐步覆盖各商业大街、主次街道、街巷等路段及区域的占道经营、占道停车、非法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人员1,280余人次、机械车辆190辆次,整治超店外经营806起,取缔各类占道摊点1,360余处,拆除店外搭棚1,031起,整治乱停乱放各类车辆1,049辆,取缔规范占道市场12处,疏通了4条重要支路,有效地缓解了城区的交通压力。监管公共绿地4.07万平方米,行道树9,338棵,查处交通肇事损坏行道树5起,批准有偿修剪行道树6起,及时补植补种。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渣土、砂石料等建筑物料运输遗撒行为,当场制止、纠正、处罚车辆抛洒、车轮带泥行驶等违法行为121辆次。三是落实一批考核办法。落实《亚行贷款云南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武定县PPP子项目城市运维协议作业绩效考核及付费机制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北控公司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道路绿化、城区段河道管护等工作考核,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定时巡考、随时抽检、月度点评的措施,让购买服务工作在体制内规范、文明、有序开展。严格落实《武定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对狮山镇及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价,强化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力度。四是探索一批奖惩措施。制定《武定县实施三兑进城区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专项行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从61日起,正式启动三兑进城区活动。垃圾物,兑出整洁。鼓励市民以影响街面环境卫生的烟头、塑料袋、纸等垃圾到兑换点以垃圾量换积分,以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引导市民参与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变百人扫万人丢的城市环境卫生陋习。劝导物,兑出文明。各文明劝导员对城区、校园周边等重要交通节点的环境卫生、乱丢、乱倒、乱泼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行动,成功一次,兑现2分积分,以积分到爱心企业兑换相应价值物品的形式,巩固现有文明劝导队伍及成果,逐步探索和完善文明劝导进社区、进居民小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文明劝导的能力和水平。曝光物,兑出自觉。鼓励引导市民提供城市管理问题相关线索,由县城管局核实后兑换积分(有效信息12积分)。曝光内容包括:武定县城建城区内裸露成堆成片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收集点垃圾外溢。〈仅限城郊接合部、背街小巷(除主干道外);河道垃圾、绿化带垃圾(仅限乌龙河、菜园河两侧)〉;不文明行为(如:车窗抛物、偷倒垃圾、破坏市政设施、破坏绿化设施)。通过曝光人物,充分调动爱护环境的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纠正一批不文明行为。截至目前,我县三兑进城区活动共计兑换积分8,112.60分,全部为垃圾兑物积分(烟头积分5,799分、塑料积分50.90分,广告纸积分2,262.70分)。拟定《关于对武定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和《拒绝不文明行为倡议书》,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武定新闻、武定热点、七彩云端等平台媒介全面宣传,从61日起,加大对武定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提高武定县市民的文明素质,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有效巩固武定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争做文明有礼武定人。

3.依法行政,建管并重,城管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抓培训。持续开展城管执法大培训,全年累计开展了执法讲座、研讨会14场(次),培训执法队员660人次,每名队员平均学时54小时。二是抓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了《执法大队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以完善的制度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三是抓作风。认真落实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围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主题,狠抓班子、队伍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大胆使用、撤免部分干部,建立了干部轮岗制,逐步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竞争机制,着力培育一个团结协作、坚强有力、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四是抓宣传。大力宣传城管战线的典型事迹,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在各级媒体刊播报道10余篇,编发《文城明管》期刊19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执法股、办公室、财务室、绿化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1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66,240.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9,093.58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146.58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87,212.34元,下降11.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49,266.63元,增长88.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636,478.97元,下降99.59%。主要原因是2023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公厕运维服务费,路灯电费等项目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22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公厕运维服务费,路灯电费等项目资金财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下达,列入其他收入,导致2023年财政拨款增长88.94%,其它收入下降99.59%,收入合计下降11.94%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只下达了1-2季度的资金,3-4季度资金未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68,786.11元。其中:基本支出5,725,264.08元,占总支出的52.20%;项目支出5,243,522.03元,占总支出的47.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20,011.38元,下降12.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562.87元,下降1.49%;项目支出减少1,433,448.51元,下降21.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项目资金只下达了1-2季度的资金,3-4季度资金未下达,导致支出合计下降12.17%,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项目资金支出下降21.4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5,264.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15,744.50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9,519.58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43,522.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项目资金支出4,012,149.50元;2.县城公厕运维服务费支出450,000.00元;3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支出481,372.53元;4.县城路灯电费运维服务费支出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9,09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增加5,649,266.63元,增长106.79%,主要原因是2023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公厕运维服务费,路灯电费等项目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022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公厕运维服务费,路灯电费等项目资金财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下达,列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2023年以上项目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导致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22年增长106.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9,14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4%。财政对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783,300.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7,283.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547.74元;死亡抚恤支出109,010.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80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45,507.8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5,249.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051.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875,08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3%。主要用于城市监察大队城管执法人员、环卫站工作人员、协管员、自收自支人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工资支出,工伤保险、公用经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6,0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635.00元,决算为95,2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435.00元,决算为92,4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决算为2,8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6%,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635.00元,支出决算为95,2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435.00元,决算为92,4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决算为2,8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批次及人次,减少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65.00元,下降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13.00元,下降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00元,下降5.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批次及人次,减少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占道巡查、对北控公司绿化养护监督巡查、移民搬迁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外县交流路灯建设维护、城市保洁建设、城管执法、园林绿化建设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6,844,452.64元,其中,流动资产2,577,364.35元,固定资产862,927.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3,404,160.8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8,04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0,268.33元,流动资产增加1,631,17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5项,账面原值2,632,621.4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91.40平方米,账面原值98,7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43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43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43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0633301111

 



附件1: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41010110935141.xlsx
附件2: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