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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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029036 公文目录:县司法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人民调解 标      题:怎样申请人民调解?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怎样申请人民调解?

(一)申请主体

发生纠纷后,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此外,还可以由当事人委托的亲属、邻里、同事等代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

(二)申请形式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当事人书面申请调解的,应当如实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写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存在的争议,列明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的事项,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纠纷管辖

纠纷一般由纠纷发生地或者当事人所在地(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特定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一般由相应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选择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当征得被申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