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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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118003 公文目录:县林草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森林防火通道项目,是永久占用林地还是临时占用?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森林防火通道项目,是永久占用林地还是临时占用?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包括:(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根据上述规定,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属于“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开展森林防火通道项目建设属于在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