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定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一是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武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二是坚持局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支部学习内容,全年召开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三是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考核评价、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工作。
2.注重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领学制度。突出“三会一课”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将学法制度作为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安排,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领学、集中学习各项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局班子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的意识。2024年共开展中心组学法8次,开展周一职工例会学习36次,5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常态化集中学习、主题党日20场次。党组书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党课1次。二是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部、省、州级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普法宣传,促进治理能力。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度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纳入每周一职工列会学习集中学习计划安排,利用重要时节和重大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和武定县司法局关于对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涉及我局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过清理,我局正在制定送审和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两个,1个是为调整规范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武政规【2023】5号,对已经废止的《武定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备案审查;另1个是《武定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进入备案审查阶段。出台规范性文件1个,《武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试行)》武政发(2024)1号,2024年3月1日发布后于2024年4月1日正式施行。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定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程序,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治工作。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从2017年-2023年,聘请云南潘明律师事务所的陆玉春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有关诉讼案件和法律问题。2024年开始聘请云南鼎燊律师事务所的汤晓林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有关诉讼案件和法律问题。2024年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1件、出席专家论证会1次、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3次、审核修订合同等6次。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县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涵盖农业产业规划、农村土地政策实施、重大农业项目建设等。细化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流程,确保决策规范有序。二是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收集反馈信息。适时开展评估,重点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为后续决策优化提供依据。三是强化集体审议制度。明确审议事项范围,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实施重大决策的集体审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干部任免调配、重大财政支出、国有资产处置等若干相关事项纳入集体审议范畴。规范审议程序和规则,确定集体审议的程序和规则。四是落实决策程序法定制度。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权限、执行决策程序作出决策,明确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范围、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四是规范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记录完整准确,建立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坚持真实、准确、系统、全面地反映决策事项客观情况,包括决策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记录和材料。及时归档整理,与决策事项工作进度同步部署、同时实施,确保记录工作的及时性、连贯性、完整性、高效性,便于日后查阅和监督检查。
(四)健全行政行执法工作体系。
1.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管职责。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县农业农村局有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个,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9人。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四是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执法大队录入“云执法”办案平台执法数据184件(其中:行政检查168件,执法案件16件);到目前为止,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件,收缴罚款5.8324万元(农药案件6件,结案6件,收缴罚没金额1.8760万元;饲料案件2件,结案2件,收缴罚没金额1.0584万元;渔业案件5件,结案5件,收缴罚款0.4680万元,兽药案件2件,收缴罚款2.12万元;肥料案件1件,罚款0.31万元。全年行政许可案件共计17585件;参加全县行政执法案卷互评抽查评查9件,6件为合格案卷,3件为优秀案卷,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
2.依法依规开展执法监管工作。以“打假、护农、农产品质量监管、守护金沙江“十年禁渔”、农业增收”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护春耕”、“绿剑护粮安”及“稳粮保供”专项行动,抓好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农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交界水域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本县农业生产时节,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616台次,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594人次,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集中整治和检查5次,检查市场234个,检查农药经营户335个次,种子经营户205个次,肥料经营户120个次,兽药经营户95个次、饲料经营户136个次、规模养殖场487个次、屠宰场72个次、检疫申报点56个次、活畜市场68个次。
3.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积极推进新版二期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按新版动物22个检疫规程认真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年实施动物产地检疫582408头匹只,其中猪410690头、牛198头、羊60只、骡150匹、禽类171310羽。
4.对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不分节假日对各农贸市场进行检查,与五类重点监管对象签订《畜产品安全管理承诺书》796份; 开展运载工具清洗消毒3080辆次、畜禽运输车辆备案157辆;对县城区、万德、己衣、田心、高桥片区等五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及海凤家禽集中屠宰场经常性开展监督指导;对全县37家兽药经营企业和98家饲料经营企业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4次、出动人员20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26(个次)、诊疗机构 6个次、养殖场123个次、饲料经营156户次,检查1883个兽药产品批次、检查“二维码”1879条目,兽药抽样5批次,饲料抽样5批次,参与畜产品抽样63份。移交案件线索4条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在农业农村领域健全完善“一单两库”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切实把双随机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建设农业农村领域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最大程度降低事件对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不利影响,具体包括农业自然灾害(旱灾、洪涝、病虫害等)、农机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等。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各股室及乡镇农推中心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业农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加大四大重点监管领域监管日常检查力度。整合病虫害监测、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数据,对农业生产环境、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等进行实时监测。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积极处理信访纠纷。根据工作实际,我局重点涉及的信访事项包括土地承包地纠纷、农产品质量纠纷、动物疫病方面纠纷等,2024年受理答复办结“12345”热线工单25件。政府留言、领导信箱公众参与件10件。营商环境投诉1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4年办理人大建议45件,政协提案14件。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主要分管领导领办制度,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到各责任股室、站所,并及时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建议、提案的分发、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办理程序,对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一丝不苟、严谨有序,力求每个代表和委员都能满意。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得到了提案人的肯定,他们对我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各业务股室、站所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凡是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严格对是否履行公平竞争进行审查把关。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一是推进“云执法”平台建设。开发集执法文书制作、证据采集上传、法律法规查询、实时定位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执法APP。执法人员在现场可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快速完成执法流程,如在查处违规使用农药案件时,能即时录入案件信息、拍摄现场照片、生成处罚文书并上传至系统。二是加强执法数据整合分析。整合各类执法数据,对执法案件的类型、区域分布、高发时段等进行分析,为执法资源调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提供数据依据。例如,通过分析发现某区域在特定季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可针对性加强该时段该地区的监管力量。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人员减少。2024年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改革后,由原来4个执法大队减少为1个执法大队,人员减少,导致执法力量不足。
(二)部门缺少法律专业人才,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我局农业执法人员专业以农业、畜牧业等为主,没有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欠缺仍较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水平还有待提高,不利于法治和执法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案卷需进一步规范。根据我局案卷评查结果,我部门案卷实施主体和被许可(处罚、强制)对象合法,执行程序规范有序,处罚证据充足确凿,法律适用条件符合要求,案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书面不够整洁、缺乏概况总结、装订不规范等问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5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
(二)加强领导,落实好“一把手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优化机制,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学习方式方法,注重普法宣传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普法宣传学习融入培训学习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中,确保法治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
(四)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统一凝聚干部职工思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工作水平。
(五)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依法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良好氛围。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