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321002 公文目录: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2025年度武定县“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28个行业68个事项)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2025年度武定县“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28个行业68个事项)

2025年度武定县“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28个行业68个事项)
序号 行业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劳务派遣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0% 2025年10月30日前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2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建筑工人实名制监管(一金七制检查) 用人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0% 2025年10月30日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
交通运输部门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
3 人力资源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0% 2025年10月30日前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4 保安行业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公安部门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县公安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3-10月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5 代理记账行业 代理记账机构抽查 财政部门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和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 县财政局、县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0% 2025年10月底前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税务部门 税务检查。
6 中小学校 学校联合抽查 教育部门 学校办学情况、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服等检查。 武定县内各中小学校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教育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所 2025年3月-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服等质量安全检查;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检查。
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4-10月
公安部门 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9 非煤矿山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3月至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检查
10 工贸行业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工贸企业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3月至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检查
11 宾馆、旅店业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公安部门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 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1-10月
卫生健康部门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12 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检查 工信商务科技部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回收网点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公安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4-10月
公安部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 固体废弃物生产、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13 二手车交易 二手车市场联合抽查 工信商务科技部门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情况检查 二手车交易市
场和二手车经
营主体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3月—10月
公安部门 二手车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 二手车销售合同检查
14 汽车(新车)销售业 销售市场部门联合抽查 工信商务科技部门 汽车(新车)销售行为合规检查 新车销售市场
经营主体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1月—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新车质量检查
15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经营人)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3-10月
公安部门 是否存在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情况;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 网约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16 统计调查企业 一套表调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统计部门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一套表调查单位 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统计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户 2025年3-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17 林草种苗 林业草原监督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林草种苗监督检查 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实施检查。 5%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18 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 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利用情况的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监督抽查 经批准的人工繁育、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检查
19 种子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
2025年3月-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20 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饲料
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饲料、饲料添加
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
生产和经营企业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
2025年3月-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21 畜禽、水生野生动物
养殖加工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武定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
2025 年3-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22 涉税涉费企业 涉税涉费事项抽查 税务部门 涉税涉费事项检查 辖区办理营业执照但未进行税务信息确认的纳税人 县税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税务局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5户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23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 防雷安全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县气象部门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 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气象局牵头发起,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
2025年10月30日前
应急管理部门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防雷安全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气象部门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县气象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县气象局牵头发起,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5%
2025年10月30日前
文化旅游和体育部门 3A及以上重点景区(雷电易发区的旅游景点)检查。
24 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部门联合抽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3月-11月
市场监管部门 房地产行业定价情况的检查、登记事项检查
25 燃气经营企业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部门联合抽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3月-11月
市场监管部门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26 城市(县城)供水企业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
取水许可、取水计划等落实情况检查部门联合抽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城市(县城)供水安全、安保 城市(县城)供水企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3月-11月
县水务部门 水质情况检查
27 城镇污水处理厂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城市排水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3月-11月
生态环境部门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28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检查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3月-11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