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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321050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 年)》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解读:《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 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全力推进“美丽武定”建设,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和武定县实际,编制形成《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重大成就、重大变革,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安排部署,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202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印发实施,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选择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抉择。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计10个章节,总体分为5大部分:基础与形势、总则、五大体系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总体思路,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把武定建设成为“产业绿色驱动发展示范区、金沙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宜居宜业康养休闲旅居目的地”,建设美丽武定。

2.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结合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钛产业规划,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因地制宜,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多污染控制协同,推进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推进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垃圾治理,加强金沙江干热河谷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修复,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完善区域生态安全风险防控和保护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弘扬文化,全民参与。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提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生活方式大转变,发展绿色旅游,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公众、志愿者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参与行动体系。

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督察等制度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健全成果信息共享、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监督考核等机制,并得到有效应用。

3.工作目标。到2027年,在巩固提升现有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各项建设指标稳定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到2030年,力争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基本建成“产业绿色驱动发展示范区、金沙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宜居宜业康养休闲旅居目的地”。

(二)主要任务

一是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所明确的重大目标任务安排,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变、标准不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系统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三是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以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产业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全力构建独具武定特色的国土空间格局;从武定县经济发展现状出发,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行行业清洁生产;加强重点领域、水、粮、土、矿、固体废物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循环发展;落实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四是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深度挖掘、保护与传承民族传统生态文化,打造“罗婺水乡”“酒歌之乡”品牌形象,彰显武定城市魅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立生态文化培育机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五是生态制度体系建设。基于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云南的最新要求,贯彻落实楚雄州、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构建权责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重大工程项目

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围绕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从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和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领域策划21项工程。

三、《规划》保障措施

为确保该规划确立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实现,《规划》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乡镇分级负责-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及工作机制和规划实施路线图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动态管理,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模式。

二是落实监督考核。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考核要求,将创建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资金统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专项建设资金,优化本级财政支出结构,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制度。

四是推动科技创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互动与合作,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开展知识更新继续教育。

五是鼓励社会参与。加强“12345”平台建设,定期开展环境满意度和生态文明建设意见与建议调查工作,创新宣传载体和内容,持续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原文:《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 年)》

图解:《武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