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坡乡紧紧围绕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和要求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全乡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效果明显;依法、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形成,行政执法行为得到全面规范。现把东坡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优化机关考核指标,推动各部门优化协同高效,提升履职监管水平,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将学法用法纳入机关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学法用法是存在的问题,邀请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分析解答;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政法委员、人大主席、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任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职能发挥到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约束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了工作内容,夯实了工作责任,严格监督考核,乡党委政府定期对法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紧张局面,促进了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平稳推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乡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作用,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将法治建设与履职尽责同部署、同推进,通过抓住“关键少数”,筑牢了法治建设之基,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和执法工作格局。一是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村“两委”干部及村级“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11次,38余课时,不断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二是强化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根据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参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成立东坡傣族乡综合执法队,组织30余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着力提高促进我乡执法队伍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东坡乡党委积极履行普法职能,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推动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到东坡中学、东坡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成东坡乡集镇及水口村委会大荞地村两个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并投入使用,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成东坡乡便民服务中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普法宣传与扫黑除恶宣传动员有机结合。广泛发动全体领导干部,利用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感染力,通过互相告知的方式,广泛宣传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在户外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重点宣传打击内容和类别。针对乡内的信访、矛盾纠纷等问题,成立东坡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项小组、东坡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加强信访的查处和重点信访、重复信访的跟踪,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处理在基层。我乡今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越级上访,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工作也都圆满完成。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势头,稳步推进,切实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要求。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东坡乡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积极办理案件,严格依法办案、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原则,严格执法,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维持,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等依据不当或者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者明显不当等具体行政行为,则坚决撤销或者予以变更,维护行政复议人的合法权益。对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按照规定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证据材料。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复议的意见和函件及通知、人民审判机关作出的司法建议、人民检察建议能按时落实,今年东坡乡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0件。
(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东坡乡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武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我乡在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均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出庭应诉,不仅积极出庭,更是抱着真心为群众着想、真情为群众解忧的态度出庭;不仅积极出声,更是站在群众立场,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的角度出声,做到思想上近民、感情上贴民、作风上亲民、权益上保民、效益上惠民。真正把出庭应诉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理顺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了解群众的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的过程。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个工作平台,切实解决好征收补偿、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发挥行政审批工作在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
(六)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决策。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法制审核。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以及《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了公民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操作规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法制机构审查通过以后,再由乡政府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负责人、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要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研究咨询机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3.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采取抽样检查、跟踪调查、综合评估等方式,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存在的问题。明晰决策主体和决策实施单位职责,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行政长官、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意见》《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东坡乡成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领导小组,各机关单位行政执法决定书按照规定全文在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东坡乡法律顾问制度于2016年7月建立,由东坡乡综治办负责政府的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顾问室设在司法所,现聘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健全了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时,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多方听取意见再作出决策。今年法律顾问协助乡人民政府出庭应诉办理了2件行政诉讼案件,帮助修改了9份合同,包括产业、工程施工、雇佣人员等方面的;同时为东坡乡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草拟了10份、帮助辖区内各村民委员会制定了13份村规民约。
(九)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24年10月,根据县政府行政应诉股的工作要求,县依法行政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东坡乡积极参与了此项工作,将本乡涉及并且办理结束的案件积极收集并且提供进行20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评查,评查以后将存在的问题一一对各执法部门进行了反馈。
(十)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核发工作。根据县司法局应诉行政股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本乡辖区内20余名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到行政执法网上进行培训、30余名未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干部到武定县司法局考试,并且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清理工作。
1.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依法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东坡乡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先经过东坡乡法律顾问审查,审查中坚持有错必纠原则,把合法性作为规范性文件的首要要素进行审查,凡是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都予以纠正。审查修改后再由乡政府领导签字发文。
2.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审查,出台后及时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法律顾问办公室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对研究论证不到位,征求意见不全面等不完善的制定程序,要求起草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特定行业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充分凝聚社会共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印发规范性文件之后,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备案。
3.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东坡乡法律顾问工作室及时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查并且实施公布。
(十二)加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东坡乡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相同、相似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归并、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职能重复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将乡卫生计生,农业推广、兽医站、农经站等三个职能部门进行了合并,整合了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能,理顺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乡国土、环保、安监、村镇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职能整合调整基本到位,下一步将组建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综合执法队。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东坡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与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是:
1.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2.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不够,东坡司法所目前在编在岗人员只有1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不足。
3.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缺乏创新,未能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主要原因是:我乡基层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力资源不足,社会治理力量薄弱,法治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从而形成了“小马拉大车”的艰难局面,难免有工作疏漏和不够细致扎实的地方。
三、下一年度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
(一)强化学法、执法、用法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扭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担当意识,解决实际问题,增进互信,提升政府形象。一是提高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举措。二是扎实推进。持续继续加强相关培训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多方联动。加强与司法所、法庭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东坡乡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三)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防止滥用行政执法自愿裁量权,坚决杜绝执法随意、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使执法效果最优化、最大化。继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系统培训、集中学习、云课堂、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工作问题的能力。定期通报和曝光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监督、评议和考核,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和制度,努力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舆论、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让法治政府建设真正为民服务。
武定县东坡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