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一系列消费政策,持续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需求,一季度市场消费增速回升,实现平稳开局。
一、消费市场平稳增长,城镇市场持续发力
在春节假期消费旺季以及各项促消费措施持续推进带动下,消费新动能不断增长。一季度,全县消费品零售额132992.3万元,同比增长5.9%,累计增速较1-2月提升3.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739.9万元,同比增长14%,拉动全县消费市场增长2.4个百分点。
从全县消费市场经营单位所在地来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9725.8万元,同比增长1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67.9万元,同比增长11.2%,城镇增速快于乡村3.1个百分点。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占比大,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居民消费潜力不断释放。
二、餐饮行业发展较好,餐饮收入和商品零售同步增长
一季度,全县餐饮业累计营业额30258万元,同比增长14.9%,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累计营业额6044.2万元,同比增长27.1%,拉动全县餐饮业增长4.9个百分点,实现快速增长。
从全县消费市场消费形态看,餐费收入34518.5万元,同比增长30.2%;商品零售额98473.8万元,同比增长9.2%。餐费收入高速增长,餐饮收入和商品零售同步提升,促进消费市场稳步发展。
三、多数商品类值保持增长,基本生活类商品稳步提升
一季度,全县限上商品零售额18318.6万元,同比增长9.2%。从商品类别看,“以旧换新”等措施推动家电、通讯等销售增长明显,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7.6%;通讯器材类增长4.2%,其中智能手机增长5.1%。其他升级类商品中,家具类增长10.4%。重要商品保持稳定增长,粮油食品类增长23%,烟酒类增长10.5%,日用品类增长28.9%,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3%。汽车类由于地理位置,大宗交易流失,全县汽车类零售呈下降趋势,降幅为17.9%。
总体来看,一季度,全县消费市场稳步提升,汽车类由于区域位置原因,一直呈下降趋势。下阶段,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州相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以旧换新”政策,增强石油、智能手机消费后劲,进一步释放升级类和大宗商品消费需求。同时,充分借力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促销等消费热点,持续开展多样化的促消费活动,助力升级消费,提升消费意愿,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