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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709006 公文目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据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领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