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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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709010 公文目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主动申报或者不配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主动申报或者不配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随着简化证明材料工作的不断推进,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就诊的医疗机构获取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后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