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申贷:所有申请贷款学生都必须注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c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申请提交并导出申请表打印,若未在系统中注册、提交贷款申请的则不能生成贷款信息。
2.首贷学生(在校生首次贷款和高考新生贷款)合同签订: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携带申办材料按规定时间一同到现场开展扫描原件、采集身份信息和现场照片等进行上传后方可签订贷款合同。
3.高校录入回执截止时间:签订了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含首贷和续贷),请尽快将电子回执提供至高校经办老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进行回执录入确认。一般来说,请务必于当年10月1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贷款合同原件和受理证明原件到就读高校交负责的老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进行回执录入确认,过时高校未录入回执确认的则视同自动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4.贷款发放:银行审核后一般在当年的11月中下旬发放助学贷款。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您可以绑定您名下的Ⅰ类银行卡,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
5.首贷学生避免拥堵建议:为避免各位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多次往返,请首次办理贷款(高考新生贷款和在校生首贷)的学生认真阅读办理通告和办理日程,提前备好申贷材料,按规定时间按时到现场依次办理。
6.如何更正借款学生信息及更换共同借款人: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7.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借款合同》生效期间或是续贷申请时需要变更共同借款人的,均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8.国家助学贷款贷款资助政策有哪些: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如符合政策要求,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高校相关部门。
9.还贷信用提醒: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有违约逾期的,不但要承担130%的罚息,而且您的相关信息将会计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会影响到您今后的信用行为(如就业、房贷、车贷、担保、信用卡申请、乘坐飞机、高铁等),影响到您的前程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