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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2023年烟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wdx-/2023-0322001 公文目录:利企惠民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1日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3〕3号 主  题  词:2023年 烟叶 意见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2023年烟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武定县2023年烟叶工作的意见》《武定县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定县2023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州烟叶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三新一高”战略导向,紧紧围绕“稳定核心烟区、烟叶产业现代化、烟粮协同发展”三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和烟田融合建设,全面夯实烟叶生产基础,构建现代化烟草产业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推进烟叶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烟叶种植面积8.3万亩,收购计划22.5万担;上等烟比例70%以上;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国家局工商交接合格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等级质量和品种纯度符合对口工业卷烟配方需要,持续扩大武定县“最具影响力烟区”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主要政策

(一)配套政策。为推进全县烟叶生产转型升级,县财政按2023年烟叶税总金额不低于10%对应返还各乡镇。由县烤烟生产收购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组织考核,最终按照考评得分情况进行补贴兑现。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分在90-100分(含90分)的乡镇,全额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90分(含80分)的,按百分比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挂钩补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制定考核方案并严格执行兑现。主要配套政策为:

1. 烟叶生产专项费用。以2022年烟叶税为基数,按照不低于2023年新增烟叶税费的50%安排,按收购总量占50%权重、新增烟叶税占50%权重返还乡镇计算,与实际工作成效挂钩,作为乡镇、村组工作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烟叶生产专项经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损失的,由县烤烟生产收购领导小组酌情考核。

2. 收购均价指标效益补贴考核。根据各乡镇最终实现的均价计算,收购均价在全县平均均价以上的,均价每增加0.01元补贴500元;收购均价在全县平均均价以下的,均价每低0.01元扣500元。

3. 规模化连片补贴。按各乡镇规模化连片实际落实数量和面积兑现补贴。补贴标准为:100-200亩(不含200亩)连片,每亩补贴15元;200-500亩(不含500亩)连片,每亩补贴20元;500-1000亩(不含1000亩)连片,每亩补贴25元;1000亩(含1000亩)以上连片,每亩补贴30元。该项费用直接拨付给烟农合作社,由烟农合作社规范开支,全部用于规模化连片种植各项工作落实推进。

4. 土地流转补贴。鼓励大户引进和种植,在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内,以合同签订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对烤烟种植大户种烟土地流转中流转面积在50-100亩的每亩补贴100元;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5. 示范样板补贴。县级示范样板由县烤烟生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挂片负责,共5片,示范样板设在猫街镇(1片)、高桥镇(1片)、白路镇(1片)、环州乡(1片)、万德镇(1片),每片不低于500亩,超过500亩的,按照500亩进行补贴。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每亩补贴50元(超过500亩的按照500亩进行补贴);乡镇级样板由种烟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管烟叶生产工作副乡镇长、烟叶站站长挂片负责,共5片(人大主席主管的则相应减少1片),每片不低于100亩,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50元(超过100亩的按照100亩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县、乡镇级财政各承担50%。各级示范样板需单独成片,且必须插牌确认,不允许在同一连片内分割挂牌。

6. 村委会、村组烟叶工作经费。鼓励发展万担乡、千亩村,凡是村组收购量达到600担以上、村委会收购量达到1000担以上的,按照村委会2.5元/担、村组4元/担的标准保障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开支用于辖区内种植烟叶品种纯化、膜下苗移栽、按节令移栽、规模化连片等工作。要求种植烟叶品种为文件要求规划品种、膜下苗5月5日前完成移栽、常规苗5月10日前完成移栽,验收后兑现。

7. 生态保护补贴。遵循低碳环保、绿色循环理念,严禁砍伐树木烤烟,大力推行绿色能源烘烤,依据烟农实际购买和使用生物质燃料、烤煤的数量,分别对烟农进行0.12元/公斤补贴;使用电烤房烘烤烟叶的,依据耗电量对烟农进行0.12元/度补贴。

(二)收购政策。严格按照种植收购合同收购烟叶。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坚持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和倒买倒卖贩运烟叶的违法行为,保障烟叶收购秩序良好。

四、主要措施

当前,全国烟叶宏观调控政策已经进入到了“动态平衡”的机遇期,全县烟叶计划也连续调增至今年的22.5万担。各乡镇要算清产业发展全局账,千方百计稳定粮烟产业,抢抓烟叶增量机遇期,持续向“十四五”30万担计划目标迈进。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当前烟叶生产中部分区域产业基础不稳、烟农持续流失、面积落实不到位、烟区基础设施尤其是烤房设施薄弱、烟叶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劣杂品种屡禁不绝、烟叶收购质量波动较大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烟草“十项重点工作”和“十项重点技术”,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水平,推进武定烟叶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稳定扩大烟叶生产基本盘。一是推进粮烟融合发展。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等部门要根据耕地规模及设施情况,在耕地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烟田,将烟叶产业规划与国土空间、农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相融合,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和烟田质量建设要求,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上标出永久基本农田和烟田红线,实现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和烟田“一张图”管理。各乡镇要结合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合理搭配“大小春两季”作物,大力推广“粮食+烤烟”组合模式,推行“水稻-烟叶”“玉米-烟叶”为主的轮作模式。二是全面落实种植面积。各乡镇要强化种植面积落实,把计划落实作为烟叶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力度调优种植布局,把计划安排到真正栽得足、栽得好的区域,要预留5%以上的风险面积,为高质量完成计划打牢基础。移栽结束后,未能栽足的乡镇将扣减计划。要强化合同主线作用,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严格按计划组织统一育苗、落实种植面积。要按流程把合同分配给想种烟、能种烟的烟农,杜绝按人头或承包田平均分配烟叶合同,杜绝私下交易合同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截留计划和空虚合同,严禁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他作物,严禁合同与物资销售挂钩。三是充分调动基层队伍积极性。要千方百计稳定烟农队伍,加大“烟叶收购价格总水平上调5%”等政策宣传力度,算好“经济对比账、收入稳定账”两笔细账,提前给烟农吃“定心丸”,积极动员返乡农民种植烤烟,加快构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要巩固抓烟村组干部队伍,利用好烟叶税返还政策,增强村组干部的信心、责任感,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稳定科技队伍,充分发挥烟草生产技术指导服务费的作用,充分调动生产管理、基层一线、合作社烟技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着力补齐烟叶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烟田、农机设备、新能源烤房、烟叶站点建设,切实加强设施管护,夯实烟区发展基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楚雄武定供电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等部门要全力做好烟叶基础设施要素保障相关工作。各乡镇要以推进新能源烤房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新能源烤房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电能烤房建设模式,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有序推进新能源烤房建设,确保3月底完成招标、6月份完成建设、7月份投入运营。二是全面构建防雹网络。针对去年极端气候对全县烟叶生产的影响,县气象部门要健全完善烤烟防灾减灾体系,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固定和流动防雹作业点的规划、审批和维护,负责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防雹作业点运行管理负主体责任,要统筹保障防雹点人员、防雹物资等必要经费,全面降低自然灾害对粮烟的影响。

(三)着力提升烟叶生产收购水平。一是提前应对旱情。根据近年来干旱常态化严峻情况,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应对旱情,做好水库、塘坝、水窖等水利设施蓄水情况调查,采取各种措施及早补水蓄水。二是优化种植布局。将生产计划安排到水源有保障、种烟基础牢、烟叶质量优、市场需求旺、技术水平高的乡、村、组,确保好田好地种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合理倾斜种植计划。三是严格落实“三个严禁”。要坚决落实“严禁在规划区域外种烟、严禁种植劣杂品种、严禁在氯离子超标的田块种烟”要求,严格执行计划合同管理,提升规划布局水平,将种植计划全面落实到规划区内。要加强关键节点管控,全面杜绝烟农自购种、自育苗,加强田间查处和收购管控,对于种植非规划品种或劣杂品种的,在生产阶段坚决取消合同并动员铲除,在收购过程中一律不予收购,全力确保品种纯度达到100%。要全面检测种植地块的氯离子含量,摸清全县种植地块的土壤状况,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种植规划。四是严把时间节令。针对近年来全县9月低温冷害、烟叶烤损大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广膜下小苗移栽技术,严把时间节令,按节点做好生产组织工作。五是坚持连片种植。确保坝区连片和山区连片分别不低于100亩和50亩,提升核心烟区种植比例。六是强化轮作。根据烟区规划合理轮作,确保轮作率达到80%以上。七是打造“156”示范区。围绕目标打造州级示范区,明确1个乡镇整乡镇推进。八是加强收购管理。持续推行“约时定点、集中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烟”收购模式,做到烟叶交售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服务烟农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烟叶收购质量均衡性、稳定性。严格落实质量检验和质量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烟叶质量水平。

(四)着力提升绿色生态生产水平。一是保育土壤。各乡镇要切实抓好大田营养土堆捂还田、商品有机肥、绿肥种植三种土壤保育方式互补100%覆盖或者三选一推广。合作社供应有机肥价格不超过1200元/吨,烟田包装废弃物100%回收,地膜回收再利用达到80%以上。二是全面实施烟叶安全管控。要加大推广以生物和物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技术,全面推广蓝板、蚜茧蜂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叉角厉蝽、性诱剂等新型技术。全面实施农残快检,将烟叶农残纳入各级的重要考核指标,农业农村、烟草等部门要加强农药门店、合作社销售农药的监管;烟草部门要指导督促烟农安全用药,全面推广采烤前15天和烤房内严禁喷施农药等管控措施。三是推进清洁能源烘烤。要落实“双碳”任务,积极推进烘烤节能、降碳、提质,加快推进生物质和电能烤房建设,提升新能源烤房运转频率,降低烟叶烘烤碳排放。

(五)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一是着力推进生产数字化。抓住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机遇,按照“大系统、大平台、大集成”要求,全面推进烟叶种植合同签订、产前投入补贴、烟用物资管理等业务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一部手机种好烟”APP推广应用,集成构筑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上线供应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将专业化服务集成上线,加快推动烟叶生产、收购、调拨、复烤、营销全过程数字化。二是着力推动全程机械化。结合高标准烟田建设,加强烟田改造和适用农机引进、研发、推广,不断拓展机械化覆盖环节和比例,争取在移栽、覆膜、中耕等重点环节机械作业率在去年基础上提高5%-10%,推动烟叶生产全程减工降本。三是持续推广物联网智慧烘烤。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加快“电饭煲式烘烤”研发,推进新建新能源烤房全部联网,提升烟叶烘烤智能化水平,不断减少烟叶烘烤损失,降低烘烤成本。

(六)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把推动烟农增收致富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一是打造“烟叶+N”产业体系。要充分发挥烟叶产业链长、覆盖环节多等优势,推进烟粮畜同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积极推广“烟叶烘烤+保鲜冷藏”“烟叶烘烤+果蔬烘干”等烤房多功能应用模式,破解烟区农业冷链物流瓶颈,延伸烟叶产业链、提升粮食价值链,逐步形成以烟粮为主、多元互补的产业集群,整体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二是推进高标准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认真总结综合体运行成效和经验,大力推进综合体建设,聚集土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先进农业生产要素,加大烟区产业综合体建设支持力度。围绕产业布局优化,构建以烟为主、烟粮协同、绿色生态、经济高效的产业体系。三是推进烟草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合作社土地流转平台、产销结合纽带、专业服务组织“三个作用”,大力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烟农和产业工人队伍,构建涵盖育苗、机耕、植保、采收、烘烤、分级以及多元产业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效率和服务烟农水平,全面降低农业烟叶生产成本。

五、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烟草产业是不可替代的支柱产业,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考核问效,激发工作干劲。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坚持“政府调控、烟草主抓、烟农主体、部门配合”工作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台相应保障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抓好烟叶生产收购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协同并进,整合投入力量、资源、资金。二是实行县级挂钩联系督导乡镇制度。县烟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工作组挂乡镇,切实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全程跟踪指导产区落实相关生产技术,突出解决各乡镇短板弱项,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反馈,确保相关短板弱项全面改进提升。

(二)强化责任考核。一是把烤烟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强化考核奖惩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烟叶生产指标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促进烟叶生产提质量、上水平。二是加强全程考核。县烟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武定县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全程加强对各乡镇的检查、督导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钩。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和支付,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

附件:武定县2023年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及品种布局表

附件

武定县2023年烟叶种植收购计划及品种布局表

乡镇

种植面积(亩)

收购计划

品种

备注

万担

万公斤

狮山镇

5000

1.36

68

云烟87

猫街镇

12315

3.34

167

云烟99

高桥镇

11430

3.1

155

云烟99

白路镇

14370

3.9

195

云烟99

环州乡

11435

3.12

156

云烟87

己衣镇

9600

2.58

129

云烟87

万德镇

9220

2.5

125

云烟87

田心乡

3700

1

50

云烟121

发窝乡

2980

0.8

40

云烟99

插甸镇

2210

0.6

30

云烟99

东坡乡

740

0.2

10

云烟87、云烟99

合计

83000

22.5

1125

武定县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2023年全州、全县烟叶生产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县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烟叶生产收购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分为烟叶政策落实、烟叶生产管理、烟叶收购管理、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加分项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烟叶政策落实(30分)

1. 烟叶工作经费(5分)。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烟叶生产经费,确保将县人民政府上年度返还的新增烟叶税金额按照不低于50%的标准用于烟叶生产工作。考核以乡镇人民政府实际支付凭证为依据,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计划分解(2分)。乡镇、村委会两级要及时分解下达烟叶计划,规范签订烟叶合同的计2分。乡镇、村委会计划分解文件材料缺失的每缺1个扣0.5分,扣完为止;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他作物的,发现1处扣1分,可扣出负分;截留计划的,此项不得分。

3. 稳定烟农烟区(15分)

(1)永久烟田保护(5分)。落实核心烟区种植制度,确保核心烟区稳定的计2分,未落实的不计分;核心烟区稳定种烟的计3分,核心烟区等被其他产业挤占的,每挤占100亩扣1分,可扣出负分。

(2)规划区内种烟(5分)。100%在规划区内种烟的计5分,发现在规划区域外种烟的每亩扣0.1分,扣完为止。

(3)稳定核心烟区(5分)。以乡镇采集烟区规划数据中核心烟区比例为标准进行对标考核,年度移栽面积中的核心烟区面积占比每低于各乡镇核心烟区规划比例1%的扣0.2分,扣完为止。

4. 补贴兑现(5分)。通过查询财政系统数据,上一年度财政资金在县级资金到达乡镇后15个工作日内兑现完成的计5分,未足额兑现的,每项扣0.5分。

5. 防灾减灾(3分)。乡镇固定和流动防雹点运行正常的得3分,运行不正常的每个点扣1分,可扣出负分。

(二)烟叶生产管理(40分)

1. 品种纯度(5分)。严格落实烟叶品种纯度管控措施,确保品种纯度的计5分。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烟农自育苗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田间种植劣杂品种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品种纯度管控与乡镇烟叶工作经费挂钩,每发现10亩劣杂品种扣减县级配套工作经费1%。合同范围内,每个乡镇田间劣杂品种种植合计超过50亩的,取消当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补贴。

2. 优化布局(8分)

(1)确保轮作(2分)。通过智慧烟区平台数据查询,轮作率达到80%及以上的计2分,轮作率低于80%的,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2)连片种植(2分)。优化布局,坚持连片种植,山区连片不低于50亩、坝区连片不低于100亩的计2分,零星分散种植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连片中大面积种植其他作物的,每个连片扣0.2分,扣完为止。

(3)“156”工程示范(4分)。根据“156”示范工程单项实施方案折算考核分值。

3. 按节令移栽(8分)

(1)按期完成预整地(3分)。4月20日前完成预整地的计3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

(2)按期完成移栽(5分)。5月5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小苗移栽面积占比达到70%的计5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膜下小苗移栽面积每不足1%扣0.2分,扣完为止。

4. 栽足栽实(5分)。以智慧烟区平台数据为依据,现场抽查核实,实际移栽面积少于绑定面积的,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5. 绿色生产(4分)

(1)烟叶安全(2分)。根据州级2022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量占比10%(不含10%)以内的扣0.2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30%(不含30%)的扣0.5分,超标样品数占比30%-50%(不含50%)的扣1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及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2)烟叶农残管控(2分)。切实加强烟叶农残管控力度,农残不超限的计2分,2023年乡镇烟叶农残超限率每超1%扣0.1分,烟叶氯离子每超1%扣0.1分,可扣出负分。

6. 烟叶烘烤(10分)。对乡镇2023年电能烤房建设任务考核,完成建设任务的计5分,每完不成1%扣0.5分,可扣出负分;对2023年新建电能烤房使用情况考核,100%实施商品化烘烤的计5分,未实施商品化烘烤的,每群烤房扣0.5分,可扣出负分。

(三)烟叶收购管理(25分)

1. 收购任务目标(5分)。完成下达烟叶收购计划总量的计5分,未完成的此项不得分。

2. 收购组织管理(5分)。严格对“约时定点、集中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售”收购模式进行考核。以收购点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组织不到位或效果差的扣0.5分,可扣出负分;单日交售进度突破合理范围,被通报的,每个收购点每次扣0.1分,可扣出负分;收购站点烟叶收购秩序混乱的,每个点每次扣1分,可扣出负分。

3. 质量管理(15分)

烟叶收购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的计15分,每项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四)烟叶基础设施建设(5分)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计5分。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性通过州级验收的不扣分,二次通过州级验收的每项扣1分;未一次性通过省级或国家局复验的计0分。

(五)加分项

承办州级以上会议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最高加2分;承办省级以上会议效果好的每次加3分,最高加5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

烟叶收购质量考核结果与各项补贴兑现挂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乡(镇),全额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90分(含80分)的,按百分比兑现挂钩补贴;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挂钩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一)本考核办法由县烟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县。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得分折算计入武定县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下年度计划分配的依据。

(三)本考核办法由县烟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解读《武定县2023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图解《武定县2023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解读《武定县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图解《武定县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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