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就业创业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武定县审计局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2月28日,对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负责组织实施的武定县就业创业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武定县就业创业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包括就业创业综合实训大楼主体工程、报告厅装修工程、功能室装修工程、钢筋砼挡土墙项目工程、土夹石换填和栏杆工程、实训大楼二次装修工程、变压器安装工程。项目于2019年11月27日开工建设,2020年9月22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531871.54元
因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531871.54元。
(二)多拨付工程价款984269.75元
因工程结算价款进行调整,导致多拨付工程价款984269.75元。
(三)中介服务采购未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武定县就业创业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相关检测等中介服务工作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未进入中介服务超市选取。
(四)部分建设工程未实行监理制
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钢筋砼挡土墙项目工程和土夹石换填及栏杆工程、实训大楼功能室装修工程、实训大楼修缮工程、新装S11-400KVA变压器配电线路安装工程未实行监理。
(五)违规收取保证金
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向云南陈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取审计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在涉企保证金目录。
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云南陈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武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多计工程价款,责成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多拨付的工程款,责成向相关单位收回。违规的收取的保证金责成进行清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约定。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对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多拨付的工程款,已向相关单位收回。违规的收取的保证金已进行清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约定。
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武定县职业高级中学采取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等具体措施积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