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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政征预公告〔2026〕4号

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武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武定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6138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狮山镇永宁村民委员会白邑第二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武定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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