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全县动物产地检疫任务最重的报检点,承担了我镇畜禽规模户和散养户屠宰和二次饲养产地检疫工作任务。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多措并举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动物产地检疫行为,提高动物出栏产地检疫率。
一是公开检疫信息。在报检点醒目位置公开检疫人员信息、动物检疫流程等,强化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指定单位官方兽医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做到检疫责任到位、检疫人员到位。科学划分检疫区域,悬挂明显标识,引导报检人员对申报检疫的每一批次动物运到指定区域实施实物检疫,坚决杜绝“隔山出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加强检疫宣传。建立贩运户微信群和畜禽规模养殖场微信群,定期不定期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及报检信息,普及动物检疫知识。报检点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法律法规、检疫规程,提高养殖场(户)的检疫申报意识。
三是严格检疫程序。制定《产地检疫台账》,详细记录检疫信息,贩运户姓名和联系方式、动物来源、检疫数量、输出目的地、检疫结果等动态情况。建立健全耳标领取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动物检疫可追溯。同时,要求报检人员填写《动物报检信息卡》,提供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复印件、畜禽装车现场水印照片、车辆消毒水印照片以及车辆备案二维码等材料,官方兽医现场通过静态、动态、食态进行群体检查,通过视诊、触诊进行个体检查。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批次,通过电子出证管理系统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截至8月中旬,已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026张,检疫动物262462头(羽),其中肥猪33205头、仔猪159300头、肉牛143头、肉鸡69814羽,较去年同期增长10.6%。下一步,狮山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将持续细化动物产地检疫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以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扎实的工作举措,严把动物检疫关口,持续筑牢辖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屏障,为全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