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作者: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来源: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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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号 | 立案日期 | 被处罚对象 | 法定 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 结果 | 结案日期 |
| (武)应急罚〔2025〕7号 | 2025年4 月22日 | 云南川桂禾牧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刘某某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第二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
| 主动 履行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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