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编制,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wd.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北片区气象局二楼,邮编:651600,电 话:0878—8820039,传真:0878—8820039)。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完善领导和工作机构。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由办公室负责推进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学习印发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并优化了《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梳理了《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第一时间在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让广大群众了解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和进展情况。
(四)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主要从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公共租赁住房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等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信息: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信息:申请登记对象、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信息。
(五)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
按照建设高效廉洁政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单位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此类信息均通过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
2021年,中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中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更新了机构职能、班子成员以及相关文件、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申报和分配等方面内容。年内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全年我中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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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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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11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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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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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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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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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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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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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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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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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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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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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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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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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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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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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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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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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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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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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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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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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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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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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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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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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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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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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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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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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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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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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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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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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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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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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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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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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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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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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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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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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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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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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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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从陌生到熟悉,虽已逐步进入正轨,但中心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学习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以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为突破口,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取信于民。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到单位政务工作的透明和公正,相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操作技能,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持续开展。四是建立和完善 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是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在今后工作中,要立足中心实际,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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