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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6-0032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县市人民政府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承担城镇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职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建筑市场监管股、招投标管理股、消防工程股、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和公共维修基金监管股、城市建设股、城市供排水燃气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股、城市综合管理股。下设9个事业站所,分别是: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武定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武定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武定县供水排水燃气管理站、武定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武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房地产投资3.09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5.35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86.25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1481亿元,完成14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亿元,完成79%;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10354亿元,完成477.8%,政府基金收入706.93元、完成191%。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城市更新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争取到国债资金5615万元,31个老旧小区改造争取到专债资金1900万元。明惠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面完工,8个老旧小区改造、东南片区供水及配套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建设等项目有序推进,菜园河滨河健康步道即将开工。二是行业发展稳中求进。延期实施房地产去库存十条措施,华府铭苑、景兴佳苑完工交房,翡翠庄园三期、华翔御府等项目顺利推进;新增入库资质建筑业企业2家,正准备入库资质企业1家。三是美丽村镇加快推进。78户农房抗震改造竣工74户;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除万德村外其余6个村已完工;集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东坡等4个乡镇已进场施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插甸镇等3个乡镇已进场施工。四是城市管理水平提质。深入开展县城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完成县城北片区市政路灯维修改造、建成区3516米市政施工围挡改造建设,实施“智慧城管”全覆盖工程,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处置城镇违建581㎡,建成智慧工地3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9430619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06198.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1794175.33元,增长167.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794175.33元,增长167.9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根据全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原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整体职能、人员编制整合划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费随事转原则,两单位原有人员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及对应项目支出同步划转至武定县住建局,致使本年度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规模同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94306198.92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0195.85元,占总支出的8.10%;项目支出178566003.07元,占总支出的91.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529208.16元,增长166.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98804.73元,增长105.99%;项目支出增加113430403.43元,增长174.1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根据全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原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整体职能、人员编制整合划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费随事转原则,两单位原有人员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及对应项目收入同步划转至武定县住建局,致使本年度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规模同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40195.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41279.18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8916.67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566003.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12384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支出2601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棚户区改造补助。

2.县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支出56150000.00元,主要用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3.武定县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支出22347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支出。

4.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支出1989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5.2023年及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68700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6.乡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支出2385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处理支出。

7.县城垃圾处理费项目支出2235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垃圾处理支出。

8.北控公司城市运维服务费支出80243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运维服务支出。

9.县城路灯运维服务费支出750000.00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和维修费支出。

10.县城公厕运维服务费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厕运维服务支出。

11.自收自支人员及协管员专项经费支出654000.00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及协管员支出。

12.县城智慧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49346003.07元,主要用于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还本付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89458.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42%。与上年相比增加22555446.67元,增长33.35%,完成年初预算的248.51%。主要原因是2025年根据全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原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整体职能、人员编制整合划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费随事转原则,两单位原有人员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及对应项目收入同步划转至县住建局,致使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规模同比增加,2025年财政追加我单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6870000.00元、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5000000.00元,导致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439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局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的在职人员社保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851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局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相应的在职人员社保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13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武定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和武定县菜园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追加武定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和武定县菜园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37279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4%,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手续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部门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根据全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原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整体职能、人员编制整合划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费随事转原则,两单位原有人员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及对应项目收入同步划转至县住建局,致使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规模同比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23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武定县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追加下达武财农〔2025〕25号乡镇垃圾处理项目资金237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05071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0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棚户区项目改造资金支出、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管理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追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687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989000.00元、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2500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管理经费268942.5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800.00元,决算为144318.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742.46元,增长113.56%。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937.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1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800.00元,决算为243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89%,完成年初预算的66.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937.46元,增长13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05.00元,增长38.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805.00元,增长38.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8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318.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742.46元,增长113.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93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800.00元,决算为243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控,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支出,部分计划事项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实际发生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937.46元,增长13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05.00元,增长38.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805.00元,增长38.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根据全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原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整体职能、人员编制整合划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费随事转原则,两单位原有人员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及对应车辆等资产同步划转至县住建局,致使本年度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办公、出差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单位相关业务往来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916.67元,比上年增加475272.91元,增长90.7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增在职在编人员14人,相对应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9204.50元,印刷费5000.00元,水费6800.00元,电费39349.00元,邮电费27378.00元,差旅费99580.05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867.76元,公务接待费24381.00元,劳务费56060.22元,工会经费134298.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37.46元,其他交通费用235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724694275.97元,其中,流动资产391356680.09元,固定资产27664888.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3070686.26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032602021.4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4743726.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4518.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14.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7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037.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014.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014.9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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