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3.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4.组织指导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8.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武定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励、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13.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10日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24〕27号)。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工室、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警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设置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武定县看守所、武定县拘留所。下设派出机构11个,分别是:狮山派出所、猫街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白路派出所、插甸派出所、发窝派出所、田心派出所、东坡派出所、环州派出所、万德派出所、己衣派出所、九厂警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7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武定县公安机关始终聚焦民族宗教治理、违法犯罪打击、矛盾风险防控、安全要素管控、社会治安整治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三大战役”和“五大行动”,稳步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一是严打违法犯罪,守护安宁底线,2025年以来全县刑事警情和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52.87%、12.37%,盗窃发案同比下降52.87%,破案率上升23.5%;电诈发案、损失同比下降85.71%、53.19%。成功拦截涉诈资金100余万元,7个乡镇实现电诈“零发案”。加大劣肉制品专项整治侦破案件42件,全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深耕基层治理,夯实平安根基,依托“三支队伍”深度融合协同治理格局,破解城区“三无”小区治理难题,打造民族特色社区警务团队,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宣传走访等工作,构建“无人机空巡+视频智巡+警车路巡+警力步巡”的立体化巡防网络,重拳整治夜间酒后滋事等突出乱象,牢牢守住社会面平安稳定底线。三是强化公共安全,筑牢防护屏障,推行交通联管联控,严查突出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创新推行“六维护学”工作法,实现县域重点学校安全覆盖。全警在岗、全域布防,圆满完成春节、“火把节”“花与绣”民俗盛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打造菌季警务和生态警务模式,以贴心服务护航产业发展,推动美丽产业与幸福生活“双向奔赴”。四是践行为民宗旨,传递公安温度,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代办等便民举措,办理时长平均压缩25%,将“窗口”开到群众家门口,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5,423,08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04,688.39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401.59元,占总收入的0.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27,312.12元,增长6.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61,698.42元,增长7.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34,386.30元,下降81.86%。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三是2025年开展了联防智治平台建设,财政增加了联防智治平台建设维护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5,618,689.44元。其中:基本支出52,601,448.39元,占总支出的80.16%;项目支出13,017,241.05元,占总支出的19.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42,302.83元,增长6.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2,031.11元,增长4.62%;项目支出增加1,820,271.72元,增长16.26%。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涉及多名干部晋升晋级,工资调整大;二是因人员调入和新招录,在职人员增加5人,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340,000.00元,二是增加联防智治平台使用费200,000.00元;三是增加省级专项资金330,000.00元;四是增加看守所和武警中队专项经费140,000.00元;五是2025年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开展派出所“五小五化”建设,支出增加595,05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01,448.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133,999.94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67,448.45元,占基本支出的8.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17,241.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看守所整治执勤隐患专项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日常水电费开支。
武警中队营房及执勤设施维护资金77,000.00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营房维修(护)以及设备购置。
联防智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联防智治平台运行维护。
警务辅助人员专项补助项目经费4,476,1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保险支出。
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资金10,459.00元,主要用于经济侦查大队侦查活动支出。
2024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27,982.00元,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购置等相关业务。
2025年经侦国保办案业务经费314,001.05元,主要用于经侦国保部门办案业务活动开支。
2025年公安机关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147,285.90元,主要用于保障执法办案部门办案业务开支。
州级禁毒补助经费79,200.00元,用于7名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费。
2025年提前下达公安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627,320.67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活动业务开支以及业务用房、专用设备采购及维修维护。
省级绩效考核奖励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
公安装备购置调剂资金271,721.43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部门办案耗材支出。
公安派出所建设补助经费580,000.00元,主要用于派出所“五小五化”建设。
公安派出所“五小工程”建设专项经费15,051.00元,主要用于派出所“五小五化”建设。
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资金5,500.00元,主要用于看守所防范艾滋病业务开支。
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看守所防范艾滋病业务开支。
2025年专项债券化债资金210,6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楚雄州公安机关男性家庭排查系统建设血样DNA检验项目和楚雄州公安局远程在线安全管控系统项目债务。
看守所在押人员专项补助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看守所监室的水电、维修(护)和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94,088.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0%。与上年相比增加4,548,146.62元,增长7.5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9%。增长原因:一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三是2025年开展了联防智治平台建设,财政增加联防智治平台的建设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825,09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737,233.00元,用于保障业务部门执法办案差旅费、交通费、专用材料费等需求;二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340,000.00元,三是增加联防智治平台使用费200,000.00元;四是增加看守所和武警中队专项经费14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7,74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和死亡人员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有3人提前退休,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以及职业年金增加;二是2025年新招录民警4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三是2025年有1名退休人员去世,增加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3,66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了4名民警,导致医疗报销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67,5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提前退休3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5,000.00元,决算为1,669,31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9,012.42元,增长49.01%,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94,270.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0元,决算为1,030,638.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44,4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6%,完成年初预算的59.2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本年度及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4,270.3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953.97元,下降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减少20,304.00元,下降31.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4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304.00元,下降31.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69,31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9,012.42元,增长49.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94,270.39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0元,决算为1,030,638.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44,4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及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94,270.3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953.97元,下降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304.00元,下降31.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4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304.00元,下降31.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及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为执法办案部门新购置了执法执勤车辆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594,270.39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202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已到达报废期限,已经无法满足日常执法办案需求,新购3辆执法执勤车辆用于替换报废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执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主管部门到武定县公安局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友邻公安机关到我局交流学习,协助执行任务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7,448.45元,比上年增加260,855.39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民警4人,同时2025年在职人员比2024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784,895.00元、电费140,000.00元、物业管理276,000.00元、差旅费149,973.09元、维修(护)费227,000.00元、公务接待费44,405.00元、工会经费376,550.36元、福利费167,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00.00元、公务员车改补贴1,686,7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4,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武定县公安局资产总额51,751,731.44元,其中,流动资产596,310.26元,固定资产51,155,421.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1,324.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9,21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37,63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7项,账面原值470,88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7,12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9,253.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23.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9,3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9,253.7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9,253.7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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