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依规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4.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村(居)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以及有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合并、撤销、更名、管辖范围确定和变更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图组织编制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门牌编制及住宅小区的命名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桥梁等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县婚俗改革。根据省、州民政部门授权承办有关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组织、指导殡葬监督执法工作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关救助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组织实施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政策法规、标准。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实施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慈善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综合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武定县殡葬服务中心
2.武定县殡仪馆
3.武定县救助管理站
4.武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武定县一级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构建精准救助体系,兜底保障效能全面提升
1.完善分层分类救助机制。牵头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白路镇试点工作,统筹16个部门59项救助帮扶项目,建立“一次申请、动态监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工作模式,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2.强化保障标准动态调整。7月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6400元/人/年提高至6720元/人/年,增幅6.2%,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达418元。
3.特困人员保障提质增效。严格规范认定程序,在册城乡特困人员923人(集中供养434人、分散供养489人),7月起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968元/人/月。
4.临时救助精准救急解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为5241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679.61万元。简化办理流程,推广“政府救助平台”应用,取消纸质申请、证明材料及户籍地限制,实现救助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
5.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二)推进养老服务升级,老龄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速。新建武定县老年护理院、插甸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猫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成112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农村养老“五小”工程,建成运营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88个,正常运营29个。
2.养老机构服务优化整合。撤并配套设施陈旧、管理不规范的东坡、田心、己衣、白路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将供养人员有序分流至狮山、高桥、插甸3个中心,通过岗位整合和新招聘工作人员13名,解决护理人员不足问题。
3.老龄服务保障持续强化。全面推行高龄津贴“免申即享” 机制,为6918名特殊老年人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深化医养结合,7个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签订合作协议,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4.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落实。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全县629名留守老年人、4738名失能失智老年人全部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三)聚焦特殊群体关爱,福利保障服务精准有力
1.儿童福利保障提质增效。全县纳入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94人,1-12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45.55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助学金6.25万元,保障困境儿童就学权益。建成2个儿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公益讲座18场,提供心理疏导58人次。
2.残疾人权益保障扎实推进。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1-12月为95786人次残疾人发放补贴808.46万元。开展“五主动”专项行动,通过政策宣传、数据比对、上门服务等方式确保补贴精准发放,推进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提升服务便捷度。
3.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健全。推动成立武定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配备儿童督导员11人、儿童主任136人,开展业务培训1次,遍访困境儿童4 次。
(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1.婚姻登记服务优化升级。落实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推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取消户口簿要求,实行无配偶签字声明制。对接结婚落户“一件事”,实现结婚登记、户口变更、夫妻投靠落户集成办理。
2.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地名信息58条,新安装地名标识牌259块、指路牌89 块,开展地名文化宣传3场次。
3.生活无着落救助规范有效。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及未成年人17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3.47万元。
(五)深化殡葬改革攻坚,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秉持 “关爱逝者、慰藉生者” 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扛牢压实政治责任。
2.殡仪馆收回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州民政局工作要求,于 2025年9月1日正式收回县殡仪馆殡仪服务经营权,依法依规推进国有企业运营向事业单位管理转变,确保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回归。
3.问题整改与机制建设同步推进。扎实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督导组反馈问题、殡葬领域专项巡察问题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4.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严格执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免除遗体火化费、接运费,对合规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给予补助,低保、特困等特殊对象额外增加补助。
5.规范基础业务开展,确保殡葬服务有序运行。
(六)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慈善事业活力充分激发
1.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全县依法登记社会组织75家(社会团体5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1家),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社工站建设提质增效。推进省级插甸示范站、狮山镇试点站等社工站项目建设,落实“牵手计划”“三区计划”“嘉爱暖吾心”等项目。
3.公益慈善领域整治成效显著。截至10月底,全县7家社会组织、9名社会组织负责人共排查梳理问题36个,全部完成整改。
4.福利彩票销售有序推进。我县辖区内34个福利彩票投注站2025年销售3,368.46万元,其中乐透数字型彩票销售3,218.98万元,即开型彩票销售149.48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59,493,343.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63,641.46元,占总收入的99.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29,702.00元,占总收入的0.5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205,166.54元,下降10.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034,868.54元,下降10.72%;其他收入增加829,702.00元,增长829.7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5年收到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1,6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8,33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殡仪馆账务并入民政局,2025年9月殡仪馆收回管理,殡仪馆收入列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64,923,211.24元。其中:基本支出9,405,157.91元,占总支出的5.70%;项目支出155,518,053.33元,占总支出的94.3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77,862.68元,下降4.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3,797.81元,增长49.73%;项目支出减少10,201,660.49元,下降6.1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社会救助协理员列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998,700.00元;2025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支出较上年增加234,504.90元;2025年工资调标补发以前年度工资和发放殡仪馆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748,167.04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7,000,600.00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3,434,27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05,157.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33,432.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725.40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518,053.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两案”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经费21,120.00元,主要用于“两案人员”生活补助;
2.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县级配套经费88,9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3.殡仪馆火化业务运行经费129,936.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运行支出;
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县级经费385,257.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人员补助;
5.城乡居民亡故公墓殡葬补助资金5,842,540.00元,主要用于各乡镇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补助;
6.高龄津贴县级补助资金1,505,257.75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
7.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工作专项经费9,765.00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处购置结婚证、离婚证;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经费5,245,47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9.老年人服务补贴县级补助资金170,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生活护理补贴;
10.临时救助县级资金197,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
11.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项目经费155,292.00元,主要用于发放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人员的生活补助;
12.无名无主遗体冷冻寄存处置经费52,000.00元,主要用于无名无主遗体冷冻寄存;
13.武定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项目建设支出;
1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经费2,840,57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206,38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0%。与上年相比增加2,802,943.38元,增长1.85%,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396,92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8%,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589,666.6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9,585.00元;老龄事务138,36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34,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75,829.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3,891.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283.42元;死亡抚恤254,331.60元;伤残抚恤321,492.00元;儿童福利1,734,069.00元;老年福利4,649,273.00元;殡葬6,524,476.00元;养老服务6,500,00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086,04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3,565,25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7,838,770.00元;临时救助支出10,037,000.00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支出97,479.55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000.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678,12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终结转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武定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资金4,000,000.00元,年中安排2025年一般债券转贷项目老年护理院建设资金2,500,000.00元,此类资金具有项目制、专项化特点,年初无法纳入部门预算,属于预算执行中的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9,71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8,676.47元,事业单位医疗130,761.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3,769.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1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中有1人退休,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9,7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0%,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399,73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50,60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02.80元,增长5.6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10,609.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96%,完成年初预算的62.4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02.80元,增长34.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09.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702.80元,增长34.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0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02.80元,增长5.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10,60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精神上级检查工作次数减少,接待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安排杜绝铺张浪费,一切从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及严控接待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02.80元,增长34.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09.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702.80元,增长34.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702.80元,增长34.18%,主要原因我单位调研、考察人员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履职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开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工作和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725.40元,比上年增加40,308.88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2025年殡仪馆纳入民政局预算,人员增加7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武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1,030,217.33元,其中,流动资产14,862,905.52元,固定资产25,446,044.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21,267.3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28,959.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61,616.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3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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