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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定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县委第十三轮第二巡察组对武定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武定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有方案、有主题、有讨论、有发言提纲,现已组织召开高质量的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二是充分利用周一干警例会集体学习,督促干警不断提升理论素养。现已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十九大精神的宣讲会和工作会议7场次。

(二)关于“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不坚决、打折扣”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做好“两个维护”;二是己常态化运用“钉钉”软件,制定武定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请(休)假及考勤管理的通知》,严格考勤管理;三是对于2020年3月14日督查时未在岗的同志及时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院工作重点;二是认真落实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已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干警落实学习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谈话记录;四是加强对新时期法院工作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管控常态化、制度化。

(四)关于“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在院党组会议上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度,在院职工例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知识;二是明确审判执行案件违法犯罪线索排查移送常态化。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如实记录“三查”情况;三是院党组书记任审判长参加邓某某等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四是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局的信息共享、快速反馈等协同推进机制。

(五)关于“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5月20日对2位驻村工作队员工作不在状态的行为开展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二是压紧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

(六)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从干警大会、“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抓起,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于2020年5月21日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发言材料准备不充分的中层干部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七)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工作责任,着力构建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层层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确保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落地;二是认真查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弱项,注意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预见性,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严谨;三是结合“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样子不像、里子不实”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水平。

(八)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介入督导,会中还邀请政法委领导一起监督;二是对部分未按要求规范报告个人事项的班子成员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压实责任,从严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

(九)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开展好“四项谈话”的能力水平;二是针对巡察反馈中反映出的问题,已于2020年6月3日前完成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1人次;三是继续完善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加强各类经费资金的管理使用;四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责任心,规范财务档案管理规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十)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成员轮流充分利用每周例会结合违纪违法案例进行通报,从严教育管理干部职工,警钟长鸣;二是引入“钉钉”软件进行严格管理;三是加强内部纪律作风督查、检查;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一)关于“执法为民”的意识树得不牢,执行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发窝中心人民法庭通过会议总结、转变执行观念,主动加强与执行局的衔接对接;县法院执行局支持指导发窝中心人民法庭开展执行日常化工作;二是制定《武定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年”的活动方案》《武定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深化执行公开,促进执行规范化;三是按《意见》及时将涉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职人员情况按要求通报给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和组织人事部门。

(十二)关于“规矩意识欠缺,政治意识不强,执行政策规矩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向武定县水务局提出武定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的申请,已获得书面行政许可。

(十三)关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于5月13日组织干警、工会会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整改并杜绝违规经费支出;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的学习;三是强化院领导对公务接待方面、公车管理方面的事前监督和财务审核监督,防止相关问题发生。

(十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了《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的通知,不得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慰问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制定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加强各类经费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财务档案管理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8835507;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罗婺路武定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wdfyzhgk@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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