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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作者:资助中心   来源: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武定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贷须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

(二)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专、本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五)贷款利率及贴息政策

1.贷款利率:执行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即LPR5Y-0.7%)为准,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公布的LPR5Y数据予以调整。

2.利息计算:根据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还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按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3.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在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补。(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服兵役等特殊原因休学的,须于休学手续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逾期未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仍按原还款计划执行,不再另行通知。(2)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

(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全日制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在校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

(七)还款时间: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学生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产生利息(具体日期以国开行结息日期为准),毕业当年开始按照合同进行还款。

(八)到期按时还款:

1.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还款渠道:可通过云闪付、POS机、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支付宝APP、交通、招商、平安银行APP)等任意渠道进行还款,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看扣款结果。

3.贷款逾期对征信的影响:个人信用报告如实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将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人重视维护自身信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享受到守信激励的好处,防止失信被惩戒。

二、申贷条件

(一)申贷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1-6项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2)脱贫家庭学生;(3)农村低保户学生;(4)孤儿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学生及家庭;(5)两个孩子同时在读大学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家庭;(6)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申贷流程

(一)首次申请贷款(新生或在校大学生首贷)的办理流程

1.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温馨提示:一个学生只能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注册一次,在填写信息时,应如实、详细进行填写。联系电话、QQ号、微信号要真实地进行填写,保证联系畅通。)

2.注册成功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相应信息。点击“申请贷款”,填写本年度贷款申请信息。申请时需注意:“高中预申请”这项是指武定县高三毕业生中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才选,其余的学生都是未申请。贷款金额是按本专科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助学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金额,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年限按全日制学制加15年进行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确定贷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示申请提交成功)。选中本年度的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严禁更改,所有信息必须与系统一致),打印贷款申请表1份,本人规范签字确认。

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选择办理模式。首次贷款的学生,办理模式请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5.现场签订合同。个人现场签订合同的时间请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的时间来现场签订合同。携带申请材料及相关证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及签订合同。(备注:现场签订合同时间8月1日—9月10日。)

6.高校报到后,把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会将回执信息录入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学生到校报到后,应及时把贷款受理证明交高校。如果高校截至当年10月10日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借款学生自动撤销当年助学贷款申请。)

7.贷款到账后,2021年以前借款的学生登录助学贷款支付宝查询到账情况(来贷款时,就以借款人身份证号自动生成了一个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格式如下:532329a055h.cdb@sina.cn,贷款发放、还款都通过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进行,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不能进行更改。请同学们牢记住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密码和支付密码),2022年及以后新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因承办银行变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为准。(备注:高三毕业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请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再进行注册,系统中一个学生只能注册一次。)

(二)再次申请贷款(在校大学生续贷)的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通常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如果登录密码忘记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或联系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重置密码。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学生主动更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机号码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备注:学生应确保本人手机号码与系统所留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后续贷款申请成功短信和回执验证码短信均发送到该手机号码。)

3.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贷款,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学生核实个人信息后,填写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及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贷款金额按本专科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助学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金额,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年限按在校生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进行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续贷声明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为方便同学们办理,我县续贷开通了远程受理,贷款签订方式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5.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6.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学生通过扫码跳转至支付宝或代理行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或代理行APP对续贷学生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别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支付宝将认证结果回传至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身份认证结果仅当次有效。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或选择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备注:远程续贷学生建议在7月下旬至9月上旬自行完成)。

9.高校报到后,把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回执信息录入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学生到校报到后,应及时把贷款受理证明交高校。如果高校截至当年10月10日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借款学生自动撤销当年助学贷款申请。)

10.贷款到账后,2021年以前借款的学生登录助学贷款支付宝查询到账情况(来贷款时,就以借款人身份证号自动生成了一个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格式如下:532329a055h.cdb@sina.cn,贷款发放、还款都通过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进行,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不能进行更改。请同学们牢记住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密码和支付密码),2022年及以后新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因承办银行变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四、申贷所需材料

(一)新生新贷(高三毕业生考入高校当年)申贷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规范签字确认);

2.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高三毕业生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据实填写,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填写)。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

1.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

2.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温馨提示:学生证应有学校或院系的公章并注册过)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据实填写认定申请表,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五、还贷须知

(一)还款时间与还本宽限期

1.还款时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毕业当年开始就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开始按照合同进行还款。

2.还本宽限期: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利息与本金

1.利息计算:根据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进行计算。起息日为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贷款利率的130%。

2.到期还款:自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就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合同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未按合同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贷款利率的130%;并将违约信息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将会影响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今后的信用行为(如就业、消费、申请房贷、车贷、担保、信用卡申请、乘坐飞机、高铁等)。

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还款期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学生毕业当年起,有5年宽限期(毕业当年和第二、三、四、五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毕业第六年开始),借款人须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直到贷款到期年,利随本清。具体还款计划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借款人须按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利息或本息)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

3.提前还款:还款时借款学生可以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也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还可以前往就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资助部门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武定县刷卡地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三)2025年度阶段性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要求,对符合免息政策要求的借款学生实行免息及按借款学生意愿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六、首贷现场办理签订合同的时间及地点

(一)首贷现场集中办理签订合同时间

现场签订合同时间8月1日——9月10日。

(三)现场集中办理签订合同地点

现场办理签订合同地点: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武定县狮山大道77号)。

七、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请助学贷款学生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年度的贷款申请,若未在系统中注册、提交贷款申请的,系统中将查不到学生信息。

(二)从2018年起,助学贷款采用合同电子化受理,到现场办理贷款的学生和共同贷款人需持有本人正式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遗失、过期或磁性消失的请提前补办到手),否则无法开展现场申请办理。

(三)贷款学生务必备齐并一次性提交贷款申请所需全部材料,并按“附件1”《武定县202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资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贷款资格审核、贷款合同签订和贷款受理证明将一次性完成。

(四)合同签订需注意的事项:首次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贷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字、照相及扫描相关证件,严禁他人代替。

八、温馨提示:

1.由于办理现场人员密集,请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和家长自觉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在开始和结束期间可能会出现扎堆排队现象,请各位学生及家长合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不要扎堆前往,如果不清楚现场办理人员情况可提前拨打电话咨询。

2.首贷现场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0日,远程续贷学生建议在7月下旬至9月上旬自行完成。

联系电话:武定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878-8835108

潘老师:15987230180陈老师:18760844429

附件:

1.武定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资料清单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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