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问题编号:(67-56)

问题描述:“《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分析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落空。”该反馈问题由县林草局牵头负责整改,现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整改问题

具体问题描述: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分析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落空。2018年10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57号),实施方案提出了11项湿地保护与修复指标,截至完成时间节点2020年年度,自然湿地建设面积、新增湿地公园、新增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率、湿地恢复和修复等5项指标未达目标要求。截至2023年6月,新增湿地公园、新增重要湿地、一般湿地认定率等3项指标仍未达2020年年底目标要求。截至自然湿地建设面积、湿地恢复和修复面积等2项指标暂停统计日期,2021年年底,该2项指标未达2020年年底目标要求。

牵头领导:周智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整改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武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保护管理,促进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确保湿地总量稳定,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湿地生态功能提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整改措施 1.保持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落实国家和省级湿地面积总量

管控目标要求,依法依规加强保护管理,防止湿地生态功能退化,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确保湿地总量稳定

2.推进湿地认定。遵照省级的部署和要求,配合落实重要湿地申报认定工作;以国土“三调”成果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及时按照楚雄州地方标准《一般湿地认定》(DB 5323/T95—2019)推进一般湿地认定,提高湿地认定率,促进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

3.新增湿地公园。新增湿地公园。按照《云南省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有关省级湿地公园设立条件,探索县域和乡村小型湿地公园建立机制和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一批小型湿地公园,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示范、宣传教育、观赏游憩等公益性功能。

4.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认真排查被侵占湿地情况,并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污染治理、土地整治、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加大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率。到2023年,湿地保护率不低于80%。

5.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面承接《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省级即将发布的湿地保护规划,充分衔接《武定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发挥规划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引作用,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修复。

三、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确保湿地总量稳定

1.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制定下发《武定县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及湿地宣传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2.2世界湿地日”等各项专项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小蜜蜂、板报、标语、图册等媒介和载体,大力宣传普及。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对湿地的认识和了解更加深入,湿地保护意识得到显著提升。也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湿地生态功能的提升,使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

2.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设置湿地监管员,加强对湿地的监测监管,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县境内的湿地进行全面巡查,对破坏湿地、非法捕鱼、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巡护责任。武定县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了《武定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的通知》,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打好“碧水”保卫战、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继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扎实推进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具体工作,对责任河湖进行常态化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湿地总量稳定。武定县林草局于2024年印发了《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动态,确保湿地资源不发生流失。武定县湿地保护形式,主要有勐果河流域湿地保护小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河湖长制保护区等形式,根据护林员网格体系,充分利用全县天保护林员436人、生态护林员2230人的管护网格,结合河湖长制保护区保护形式,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环境、科学开发生态风景旅游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全面落实湿地监测人员,明确巡护责任,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变化动态监测,防止湿地生态功能退化,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确保湿地总量稳定。

(二)推进湿地认定

1.推进湿地认定。遵照省州的部署和要求,县林草局以国土“三调”成果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及时按照楚雄州地方标准《一般湿地认定》(DB5323/T95—2019)推进一般湿地认定。至2024年12月20日止,已完成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内陆滩涂等湿地类型,包括20条主要河流、10个主要水库等36处,1002个图斑,2739.0688公顷的湿地认定为武定县第一批一般湿地,湿地认定率为64.19%,现已全面完成一般湿地认定工作。认定报告及一般湿地认定名录已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已取得批复同意,并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于2025年1月8日进行了通告公布。并于2025年1月15日将认定报告、名录及矢量数据报送州林草局备案。

2.通过对一般湿地的认定,明确了湿地类型、面积、生态功能、保护价值及管理主体。根据认定的结果,加强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湿地监测与管理,并推动湿地保护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以确保湿地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通过对湿地的认定,明确一般湿地的重要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价值,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增湿地公园建设

1.新增湿地公园。按照《云南省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有关省级湿地公园设立条件,探索县域和乡村小型湿地公园建立机制和管理办法,现已建成武定西河湿地公园,并积极创建武定县北片区湿地公园。把西河湿地公园纳入楚雄州湿地保护规划中的城市建成区小微湿地建设(8公顷以下湿地)。武定西和湿地公园坐落于乌龙河与菜园河的交汇处,占地69333.68平方米。这里被喻为城市中的一片绿洲,湖泊与山峦交相辉映,自然景观丰富多样。武定西和湿地公园,宛如城市中的一片宁静绿洲。为构筑“旅游武定”“生态武定”与“宜居武定”,武定县持续致力于打造宜人的生活环境。通过高标准的规划、多样化的建设方式,以及生态文明的引领,分阶段推进各项工程,旨在满足民众对优质生活的追求。同时,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挖掘人文资源,融合自然景观,在繁华的现代都市中,为忙碌的人们打造了一片滋养身心、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的生态绿色净土。

2.西和湿地公园是武定县北片新区规划中的核心景观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定位以发展休闲旅游、商贸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的具有特色和活力的城市综合功能区。公园依托菜园河而建,是武定北部片区内南北向的带状公园,以南北方向的主轴线为视线通廊,串联滨河带、湿地公园、人工湖为统一景观整体,打造一条“一湖、一地、一带、多节点”开放式的休闲景观走廊。一湖:即生态观景湖。以滨河路、武禅路、武续路北城大道四条路围合的区域而构建的自然式人工湖。一地:即自然式生态湿地。因地制宜,依托菜园河而建,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基础上,营造一个集生态净化和展示当地乡土植物之美的特色生物环境系统。一带:即滨水景观走廊带,是一条开放式滨水景观走廊带,依托菜园河滨水景观空间,通过慢行系统的构建、配合广场铺装及特色小品,营造出多个错落有致、色彩丰富的植物群落景观走廊带。多节点:即根据地形合理设置开放空间,围合而成的景观节点区域,由“灿烂芳华”“碧波荡漾”“叠翠流金”“紫色花海”构成的四个独立且又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主题景观节点。充分发挥小微湿地水文与雨洪调节、景观游憩与自然教育、净化水质、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调节局部小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重要功能。通过小微湿地建设,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示范、宣传教育、观赏游憩等公益性功能。

(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1.实施湿地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武定县建设了2个湿地保护小区,即:武定县猛果河流域湿地保护小区,水源地保护小区(包括武定县域水源地保护区、云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先后出台了《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湿地禁建区、限建区、禁伐区、禁猎区(期)、禁渔区(期)、禁采区(期)、禁牧区(期)的通告》《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宣传工作方案》《武定县湿地修复实施方案》等措施,武定县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了《武定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的通知》,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打好“碧水”保卫战、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持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扎实推进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具体工作。设置专门的湿地监管员,加强对湿地的监测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县境内的湿地进行巡查,对破坏湿地、非法捕鱼、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落实巡护责任,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变化动态监测,确保湿地资源不发生流失。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环境、科学开发生态风景旅游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加大对湿地保护等项目的实施,切实保护、恢复和改善湿地生存环境。

2.实施湿地修复,对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重建,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构建更加稳定的生态系统,加强自然湿地保护,通过自然恢复,因地制宜辅以污染治理、水系连通、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全面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3.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口径湿地范围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961号)的函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口径湿地范围”包括:一是,“三调”工作分类“湿地”中的“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等7个二级地类;二是,“水域”中“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沟渠”等5个二级地类;三是,浅海水域(以海洋基础测绘成果中的零米等深线及5米、10米等深线插值推算)。武定县湿地保护形式,主要有勐果河流域湿地保护小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河湖长制保护区等形式。现依据国土三调湿地数据,应纳尽纳列入各湿地保护区,加大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率,实现湿地保护率不低于80%的目标。

(五)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1.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武定县及时按照《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积极衔接《武定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和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于2024年3月5日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草原监测室负责编制《武定县湿地保护规划》,开展了材料收集和外业调查工作。积极和县级相关部门对接协商湿地保护规划,及时向规划部门提供各类基础材料。至2025年6月15日止,已全面完成各部门数据材料收集,完成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县级修改工作,完成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对湿地保护规划的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修改意见,对《武定县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进行修改完善,至2025年7月底,已完成《武定县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的编制工作。

2.通过《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进全县湿地的科学保护和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区域内的湿地环境得到改善,形成水域、滩涂、草地、森林等多种生态环境和植物群落,湿地生物多样性尤其是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水源涵养能力得到增强,湿地功能显著提升。充分发挥湿地“碳库”功能,为全县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规划》的实施,还能促进湿地周边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旅游服务业、特色农林产品品牌打造等,进而增加新的就业机会,繁荣地方经济,改善民生,促进湿地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实施,在保护湿地独特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药用资源,发展养殖、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将对当地农牧民的脱贫致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乡村振兴,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前研判分析不足,导致部分主要指标落实不到位或落空”的林草生态问题,武定县至2025年7月底,已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并及时组织整改,现已完成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保护管理,促进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确保湿地总量稳定,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湿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按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一)增强意识,扛实工作责任。全县林草部门将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资源”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明责、知责、尽责。切实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整改问题销号清单”五个清单制度落实好,以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二)举一反三,强化问题整改。全县林草部门将坚持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县林草生态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方位抓好林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治理;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实举措推进问题整改,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林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务实作风,巩固整改成效。全县林草部门将牢固树立“不管是失职,管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实事求是贯彻问题整改全过程,坚持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9日

上一条: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下一条: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份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