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40-4)
问题描述:“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该反馈问题由县林草局牵头负责整改,现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整改问题
具体问题描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督察还发现,楚雄州金进商务公司姚兴村砂场等3家砂石场违法占用林地共117.8亩;楚雄州柳树冲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林地56.9亩,其中省级公益林14亩。
牵头领导:周智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整改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武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出、调入依规管理、科学规范。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整改措施
加强公益林调整管理,在2025年1月底前完成全州公益林调整情况清理复核工作,2025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排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强化动态管理,持续优化公益林布局和规模。
三、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督察还发现,楚雄州金进商务公司姚兴村砂场等3家砂石场违法占用林地共117.8亩;楚雄州柳树冲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林地56.9亩,其中省级公益林14亩。涉及武定县调出3148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其中2022年初步优化调出8亩,2023年进一步优化调出3140亩)的问题。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的林草生态环境问题,武定县至2025年3月底,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已经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武定县省级公益林初步优化工作,于2021年7月开始,至2022年3月底结束,优化前武定县省级公益林面积972109亩,经对接融合剔除、调出和补进优化后,面积为972550亩(国有面积10913亩、非国有面积961637亩)。其中优化调出的8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因地块细碎无法管理,经现地核实后按《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调出,故不纳入此次整改补入范围。
(二)武定县2023年2月开展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以初步优化成果为基础,结合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经进一步优化,剔除93393亩、调出68299亩、补入0亩、永久性非林地调出217亩、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套合比对冲突剔除574亩,最后全县进一步优化后省级公益林面积810174亩。其中调出的68299亩里包含3140亩国有省级公益林,经现地核实后调出的3140亩国有省级公益林,重新补入为国有省级公益林。
(三)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指出:“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不得调出的要求”。武定县至2025年3月底,已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形成的《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整改的报告》,现已通过武定县人民政府批复(武政复〔2025〕27号),并已按程序上报州级审批。
(四)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武定县实施方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武定县于2024年6月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武定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与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有机结合,制订了《武定县2025年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补偿统一管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与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整合使用,统一工资标准,统一聘用护林员对全县的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共建一套完整的森林资源管护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护林网络,使全县315.6815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赢增长。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巡护责任。武定县林草局于2024年印发了《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动态,确保公益林资源不发生流失。
五、整改完成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的林草生态环境问题,武定县至2025年7月底,已全面完成清理排查,并完成整改。下一步,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出、调入依规管理、科学规范。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按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一)增强意识,扛实工作责任。全县林草部门将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资源”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明责、知责、尽责。切实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整改问题销号清单”五个清单制度落实好,以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二)举一反三,强化问题整改。全县林草部门将坚持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县林草生态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方位抓好林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治理;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实举措推进问题整改,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林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务实作风,巩固整改成效。全县林草部门将牢固树立“不管是失职,管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实事求是贯彻问题整改全过程,坚持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