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精神,自5月份起,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规定。并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文件精神,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
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实行保证金减免政策以来,共为投标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4050.75万元,2023年1月至7月使用电子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174笔,释放、盘活投标企业原需交付的保证金3666万元,降低企业成本33.12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