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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多部门联合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定县认真按照全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部门联动,积极研究制定措施,全面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全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督促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行驶环节安全管理。认真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等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查处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三是加强停放环节安全管理。积极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鼓励和引导外卖快递企业、运营平台企业加强骑手车辆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是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处置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

截至目前,武定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在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环节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5户;在行驾环节共检查车辆93辆,开展政策宣传9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8个,进行处罚71件;在停放环节共检查单位(小区)4个,开展宣传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在拆解回收环节检查企业3户,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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