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试行)》(楚医保〔2022〕10号)相关规定及要求,经对申请单位书面材料及现场审核评估,报县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领导小组评审,同意拟将武定五洲微创医院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现公示如下:
武定五洲微创医院、武定五洲微创医院环城南路分院,法定代表人:羊超,执业地点:武定县狮山镇环城南路新村1号、中心街103号。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的,可如实向武定县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878—8878408。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规情况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事宜。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