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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工伤认定公示(2018)第11号

日期:2018年12月29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杨阳等15名工伤职工的工伤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阳,女,34岁,武定县进修学校教师。2018年10月1日20:00左右,杨阳和高桥镇树沟村委会中岭岗村一组组长的妻子杨燕艳到村子里入户采集贫困户信息。21:00左右,当走到村民李朝富家附近,由于刚下过雨,路面较湿滑,杨阳不慎滑倒摔伤。被诊断为:第4、5骶椎及棘突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2、李玲,女,49岁,武定县香水小学狮山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018年11月15日16:00左右,李玲在中二班教室里给学生上体育课。当时,所有的桌椅都搬到教室两侧,学生则集合站在教室门口,李玲在教室中间给同学们示范动作要领过程中不慎侧摔倒地,她本能地用右手去支撑,导致右手手腕受伤。被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3、杨凯,男,24岁,武定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2018年11月3日14:30左右,杨凯到武定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办事,事情办完以后从国土局出来,杨凯顺路到兴福村镇银行查询《项目施工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到账。当走到物美廉超市斜对面的人行道边(体育场西边),看见有洒水车过来,他急忙避让洒水车,结果不慎踩到路沿石边上,由于路沿石湿滑导致其摔倒,唇部和牙齿磕到路沿石上,导致唇部破裂,门牙断裂。被诊断为:下唇唇红部粘膜裂伤1.5厘米,双上1牙冠断裂半露髓。拟认定为工伤。

4、黄丽吉,女,25岁,发窝乡自期村委会大学生村官。2018年11月15日—23日,武定县第二十一届“健身杯”职工篮球运动会在县体育馆举行。11月20日15:30,大学生村官女队与武定税务局女队在县体育馆进行比赛,黄丽吉是大学生村官女队队员,在比赛进行到第四节8分30秒时,黄丽吉在与对方队员拼抢球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被诊断为:1.右外踝骨折;2.右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撕裂伤 。拟认定为工伤。

5、武忠亮,男,51岁,武定县插甸镇和尚庄小学教师。2018年11月28日18:10左右,武忠亮在插甸镇和尚庄小学食堂外检修电路及清扫窗子上的蜘蛛网时,不慎从梯子上跌落,致使腰部受伤。被诊断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6、胡文德,男,42岁,武定县华翔经贸有限公司球团矿厂炉前工。2018年11月30日11:30左右,胡文德在球团矿厂生产车间吃完午饭后,感觉肚子不舒服,就回宿舍找药吃。当他步行到厂食堂门口时,突然感觉体力不支,身体前倾晕倒在地,磕到嘴唇和门牙导致口腔流血。周围的同事见状后,急忙叫喊正在食堂吃饭的弟弟胡文华,安保部负责人贺灿听到,两人急忙从食堂出来,把胡文德扶起来送回二楼的宿舍。因胡文德在更换衣服时出现昏迷状态,贺灿感觉事态严重,就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于救护车无法及时赶到现场,贺灿便安排厂区车辆和三名同事一起把胡文德送往武定县人民医院抢救,12:36,经抢救无效,被宣布临床死亡。被诊断为: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7、段春华,男,40岁,武定县华翔经贸有限公司球团矿厂机修工。2018年11月7日球团矿厂各车间停工检修。16:30左右,段春华与工友在检修回转窑主减速机时发现联轴器胶垫损坏,需要更换。段春华在人工转动辅传联轴器过程中,右手手套不慎卡到辅传联轴器齿轮中,致其右手拇指受伤。被诊断为:1.右手拇指末节软组织缺损;2.右手拇指末节开放性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8、李加兵,男,45岁,云南兴棱矿业有限公司炉前工。2018年11月7日11:40左右,李加兵和工友在2号炉出炉完毕后,工友用遥控器将大盆拉至距离炉口2米的地方冷却(冷却时间一般为4个小时左右),李加兵当时站在距离大盆60厘米左右的地方,大盆里的铁水突然发生爆炸,李加兵躲避不及,渣水飞溅在他的身上,致其面部、上肢及全身多处受伤。被诊断为:1.矿渣烫伤头面颈及双上肢7%II°;2.头皮裂伤。拟认定为工伤。

9、马俊文,男,40岁,武定县华翔经贸有限公司球团矿厂炉前工。2018年12月5日6:10左右,马俊文和工友在回转窑车间检修。他们用专用工具将回转窑内壁上的结块打碎脱落并搬到窑口,用铁钩从窑口掏出来至回转窑外的平台上。马俊文见平台上已堆满了结块,于是,他用手去搬动一块60多公斤的结块时,不慎被结块砸伤右手。被诊断为:1.右手中指重物砸伤;2.右手中指次节指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3.右手中指指伸肌腱断裂;4.右手中指近次节背侧严重软组织挫裂伤。拟认定为工伤。

10、燕绍奎,男,52岁,云南兴棱矿业有限公司机修工。2018年11月16日下午,燕绍奎和工友在除尘车间维修5号炉除尘风机。16:30左右,燕绍奎将损坏的联轴器拆下来,准备拿到一楼更换,下楼梯时不慎滑倒跌坐在楼梯上,手上拿着的20多公斤重的联轴器正好砸到燕绍奎腰部,致其髂骨受伤。被诊断为:右髂骨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11、李洪波,男,32岁,武定县公安局狮山派出所治安中队民警。2018年12月10日凌晨2:18,有人报警称:商业街正点小区3号岗亭附近,有一醉酒男子将一辆面包车的后挡风玻璃砸坏,地上留有血迹。接警后,狮山派出所治安中队民警李洪波带领值班组员前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肇事者已经不知去向,李洪波一行人尾随地上的血迹来到教育局门口,经查看监控录像得知,一名男子翻越铁栅门进入教育局办公楼,于是,李洪波带队进入办公楼检查,发现二楼招生办的门口蹲靠着一个醉酒的年轻男子,李洪波上前盘问,不料该名男子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不仅不配合询问,而且还挥拳打向李洪波,致使李洪波面部受伤。被诊断为:右侧颊粘膜裂伤。拟认定为工伤。

12、李文辉,男,27岁,高桥镇庄良村委会大学生村官。2018年11月15日至23日,武定县第二十一届“健身杯”职工篮球运动会在县城体育馆举行。11月22日9:30左右,大学生村官男队与九厂中学男队在县总工会篮球场进行比赛。当比赛进行到第四节5分钟左右的时候,李文辉在防守过程中,不慎被九厂中学一名球员用手肘拐到左胸,致使其倒地受伤。被诊断为:左侧第5肋骨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13、杨春花,女,40岁,武定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务员。2018年11月28日,杨春花和挂包鲁期村委会普乍村的同事,一起到普乍村开展入户调查工作。17:00左右,杨春花从贫困户李文顺家出来走向田东公路路边时,突然从路边蹿出一只狗,朝她的右小腿咬了一口,致其右腿受伤。被诊断为:右小腿前外侧多处犬咬伤。拟认定为工伤。

14、张继萍,女,45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武定县分公司企业会计。2018年11月20日下午上班后,张继萍从公司到银行办理业务。15:10左右,张继萍走到县烟草公司大门口准备通过人行横道时,一辆洒水车经过,她急忙往后避让,站到街边人行道的路沿上,等洒水车右转开过去后,她准备迈腿的时候,脚下一滑不慎摔倒在路沿上,导致其右腿部多处受伤。被诊断为:右胫骨下段骨折伴踝关节脱位并右腓骨中上段骨折(AO型:C2型)。拟认定为工伤。

15、刘顺平,男,48岁,武定永丰钛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24日10:30左右,刘顺平和工友在1号炉出炉,出炉完毕后,刘顺平和班长用氧气管清理堵在炉口的钛渣。刘顺平负责控制氧气瓶闸阀,班长抬着氧管清理钛渣。由于紧固皮管和氧管的铁丝断裂,导致皮管和氧管滑脱,连接氧气瓶的皮管因压力较大,瞬间在空中乱甩起来,刘顺平躲避不及,被皮管甩到左眼致伤。被诊断为:左眼钝挫伤(角膜上皮擦伤)。拟认定为工伤。

 

 

以上拟认定结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反映。

通信地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208室)

邮编编码:651600

举报电话:0878—8712572(局办公室)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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