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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70900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以此为由辞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以此为由辞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吗?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因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上一条: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下一条:之前一直参加失业保险,现在失业已超过1年,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