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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709009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上一条: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主动申报或者不配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下一条: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以此为由辞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