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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509006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白路镇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武定县白路镇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白路镇人民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白路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白路镇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积极办理案件,严格依法办案、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原则,严格执法,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维持,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等依据不当或者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者明显不当等具体行政行为,则坚决撤销或者予以变更,维护行政复议人的合法权益。对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按照规定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证据材料。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复议的意见和函件及通知、人民审判机关作出的司法建议、人民检察建议能按时落实,今年白路镇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0件。

(二)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按照《武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不仅积极出庭,更是抱着真心为群众着想、真情为群众解忧的态度出庭;不仅积极出声,更是站在群众立场,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的角度出声,做到思想上近民、感情上贴民、作风上亲民、权益上保民、效益上惠民。真正把出庭应诉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理顺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了解群众的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的过程。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个工作平台,切实解决好征收补偿、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发挥行政审批工作在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

(三)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决策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法制审核。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以及《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了公民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操作规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法制机构审查通过以后,再由镇政府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负责人、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息要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研究咨询机构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三是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采取抽样检查、跟踪调查、综合评估等方式,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存在的问题。明晰决策主体和决策实施单位职责,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追责处理程序,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行政长官、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意见》《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白路镇成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领导小组,各机关单位行政执法决定书按照规定全文在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白路镇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积极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修订、执行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裁量标准,并且借助执法检查得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现在执法权力的部门,已经全部建立相应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白路镇法律顾问制度于2016年7月建立,由白路镇综治办负责政府的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顾问室设在司法所,现聘请民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健全了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时,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多方听取意见再作出决策。今年为白路镇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草拟了6份、帮助辖区内各村民委员会制定了4份村规民约。

(七)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核发工作证

根据县司法局应诉行政股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本乡辖区内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到行政执法网上进行培训、考试及补考相关工作并且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清理工作

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依法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白路镇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先经过白路镇法律顾问审查,审查中坚持有错必纠原则,把合法性作为规范性文件的首要要素进行审查,凡是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都予以纠正。审查修改后再由乡政府领导签字发文。

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审查,出台后及时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法律顾问办公室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对研究论证不到位,征求意见不全面等不完善的制定程序,要求起草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特定行业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充分凝聚社会共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印发规范性文件之后,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备案。

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白路镇法律顾问工作室及时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查并且实施公布。

(九)加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

白路镇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相同、相似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归并、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职能重复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将乡卫生、计生,文化、广播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合并,整合了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能,理顺了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乡国土、环保、安监、住建等部门的职能整合调整已到位,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综合执法队组建基本完成。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全镇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个别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法治建设责任传导、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育、提升普法成效等方面有待加强。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观念还未完全树牢,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不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缺乏创新,未能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三、2023年度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镇政府将继续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法治白路建设,全方位深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要求,严格执行省、州县相关配套文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

(二)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法治建设

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法律顾问监督和管理,推进依法决策。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推动执法部门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三)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品牌

高质量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培育法治品牌,弘扬法治文化,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聚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担当意识,解决实际问题,增进互信,提升政府形象。

(五)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监督、评议和考核,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和制度,努力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白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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