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概况。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市)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贵任制。
(四)负责提出本县(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夹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十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投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夹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夹和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 境专项督查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县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机构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属于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内设行政股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至2021年12月末共有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3人,车辆2辆。
3、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驰而不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完成县级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除狮山镇外10个乡镇16个集镇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建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对县城饮用水源地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水质监测,其余10个乡镇每半年进行1次集镇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县城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余10个乡镇集镇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建成标准化自来水供水厂13座,供水设施集镇覆盖率达100%,自然村有自来水设施1159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100%。二是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固体废物、危废、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第一是根据省厅《涉重金属污染源清单》重点排查16家涉重金属企业,其中9家在产企业,7家关停企业,顺利完成了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污染源整治及整治方案要求。第二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对省级交叉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彻底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达到100%。第三是162家医疗危废产生单位全部实行集中处置,全年共处置医疗废物147.73吨,处置率达100%。积极引导钛矿采选企业对尾矿库的尾矿进行再回采,对木纹石加工企业的边角废石料进行再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2.7%。三是打好以长江为重点的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实施。制定了《武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等14项工作制度以及《武定县关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河(湖)长制工作问责办法》,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签发了武定县总河长令5份,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6次,乡(镇)级、村(社)河长不少于12次,村小组巡查员巡查日常化、经常化,每年不少于24次的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在一线,问题整改在一线,成效保障在一线。2个重要水功能区、1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四是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对全县11个乡镇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经核查,我县无黑臭水体。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菜园河截污干管和截污口项目建设、永武高速路联络线污水管网建设、县城区零星改造管网建设等工程,全年完成县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4.42公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数的100%。2021年末,县城区共建成污水管网54.153公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五是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等空间管控边界。第一是切实做好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武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通过国家级评审。第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丰硕。全面贯彻落实《楚雄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宣传和违法行为打击行动,对全县173科774属1737种种子植物和23目47科81种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第三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开展绿盾、绿剑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每天2230名生态护林员全领域、大范围巡山护林。万松山国有林场、大黑山集体林场和狮子山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100%。全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8%以上。六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油品、清洁柴油机行动。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联网系统,全年共检验机动车14356辆,检测合格率94.7%。对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二)履职担当切实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一是加强环境监察,坚决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21年,共受理并办结12369举报平台、楚雄治理通APP平台、12345政府网站等信访件5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对11家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件,罚款599.9万元,案件查处和罚款数量均居全州第一。二是坚决抓好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6年以来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75个,截至目前,完成整改74个,整改完成率98.6%,目前仅剩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菜园河水质不达标”问题正在整改。目前,按照《武定县2021年菜园河“木果甸村”断面水质提升工作细化方案》,落实落细全域摸排、控源截污等十项具体措施和系列新增措施加快整改,突出“人防+技防”,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基础上,建立每周1次巡河检查+每月1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在菜园河、乌龙河沿河重点区域布设排口监控16个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菜园河和乌龙河截污干管、2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行;实施菜园河生态补水及河岸绿化项目,菜园河沿岸村庄两污治理项目有序推进,水质改善成效初显。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反馈的国控采测分离断面监测结果,今年6月水质为Ⅴ类;7、8两月为Ⅳ类;9月为劣Ⅴ类,10月为Ⅳ类水质,11月为劣Ⅴ类,现状较往年有了好转但还不稳定。三是加快推进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共检查我县企事业单位181家,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141家(重复1家),检查出各类环境问题733个,其中一般环境问题665个、涉嫌环境违法问题68个。全县733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四是持续推进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县群众举报问题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通过县级验收,完成州级验收1件、待验收4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云办发〔2021〕22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1〕39号),我县制定了《武定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武办通〔2021〕34号)。督察报告中涉及武定的11个问题,均为共性问题(要求在2021年底前完成1个,2022年底前完成4个,2023年底前完成3个,2025年底前完成3个)。针对涉及的问题,明确了整改要达到的效果和目标,推进工作整改落实的措施,并将工作职责分解至各级各部门,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保证每项工作由牵头单位统筹协调落实。
(三)久久为功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成果。一是绿色创建促提升。全县11个乡镇135个村(社区)全部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申报,申报创建率达100%,已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待命名2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待命名5个,州级生态村135个。二是生态优先抓巩固。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体目标,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坚持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市场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倡导生态、健康、向上、文明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和绿色消费为目的的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优化服务造氛围。优化行政审批,围绕影响评价、监管执法、排污许可、风险防控等建立高效协同的大数据平台,打造“智慧环保”。充分利用“三线一单”和生态环境空间规划成果,着力推进县域生态风险评估。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党的十九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财政局2021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项目建设需要,认真编制2021年预算;根据财政局要求,对2021年预算资金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跟踪问效。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在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时,单位相关人员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研究,确保目标符合项目实际,并能全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指标内容完整、指向明确、量化可行。支出绩效目标设立设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指标三个一级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设立二级指标数量、时效、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五指标,任务数为3个的绩效目标自评价体系。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52.68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收入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收入179.68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81.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38万元。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通过对县级预算资金进行评价,及时掌握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机构运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对今后加强、规范财务管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高效、优质、安全。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接到财政局通知后,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对2021年预算资金及项目情况进行了清理。
2.组织实施。
根据《武定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单位由财务牵头组织、各股室积极配合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评价工作根据单位职责、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单位年度工作成果和效果,结合预算支出情况,对照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检查单位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合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发现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单位经验和做法,并结合自情况对存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和改进计划。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管理情况:2021年预算投入合计252.68万元,项目收入252.68万元。
(二)履职完成情况:对所有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审计监督,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环保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落实责任、分级负责,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规范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三)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完成工作目标。
2.水环境治理得到改善,水生态修复显著提高。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1.可持续影响效益: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社会公众或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时候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2.无绩效评价相关专业人员,绩效报告编制还不够严谨、不够专业。
(二)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经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三是结合工作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等规范评审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根据评价结果,本单位很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仍反应出一些不足之处,包括绩效指标体系设定不完整,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全等。
(二)预算管理方面本单位根据2021年度预算情况及年度工作情况,在预算编制期间严格要求项目入库审核管理,目标和指标的设置结合职责目标和实际业务进行设定。
主要经验和做法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制定和修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支出季度时间节点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事前必编预算,控制经费使用,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2022年10月28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
按照《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2021年度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自查自评,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是州生态环境局对武定生态环境局的经费项目补助,用于年内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生态环保执法监测、执法辅助人员录用、菜园河监控系统安装、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及监督、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宣传,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工作任务局上各种工作能有序完成,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专项用于年内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生态环保执法监测、菜园河监控系统安装、执法辅助人员录用、项目前期工作,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及监督、生态保护修复,信息宣传,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工作任务,使全县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发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就下达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及时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绩效评价对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
绩效评价范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252.68万。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依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资金绩效目标表。
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指标年度指标值及实际完成值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认真对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自查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自评价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保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率9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完成单年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的各种目标任务,使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严格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保证各系统运行正常、省、州、县、乡各级联通,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年内各种环保督察整改、指令性应急性监测任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工作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年内无无重特大环境认为事件,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完成州下达目标,全县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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