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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21500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5日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武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国有资本收入预算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志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6.负责地方志的宣传、管理,出版物的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方志档案资料的管理;

8.完成上级方志部门安排的编撰工作任务;

9.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1984年12月成立,现单位内设股室3个,即办公室、年鉴编辑室、县志编纂室。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按常编常新的理念赓续《武定年鉴》,并于2018年8月20日前出版发行《武定年鉴》(2018);

2.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到服务大局、服从中心,认真做好扶贫挂钩点的扶贫以及县城棚户区改造二期、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包保等工作;

3.不折不扣地做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1984年12月成立,现单位内设办公室、年鉴编辑室、县志编纂室3个股室,2018年年初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81万元,比2017年的143.05万元减少6.2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调出在职人员1名,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经费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81万元,比2017年的143.05万元减少6.2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调出在职人员1名。其中:本年收入136.8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81万元(本级财力136.8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81万元,比2017年的143.05万元减少6.2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调出在职人员1名。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6.81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136.8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99.1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离退休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8.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32万元、津贴补贴46.39万元、奖金19.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6.3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1万元,其中:办公费1.72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工会费1.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2万元,其中离休费11.01万元、退休费2.21万元(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局发)。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2.10万元减少0.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3.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88人次,接待费开支比2017年预算减少0.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单位接待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部门无专项转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8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8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基本支出136.81万元,与上年143.05万元相比少预算了6.24万元,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减少1名。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无预算,较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4万元减少了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武定年鉴》出书费2018年预算调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31万元,比2017年4.05万元增加1.2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以及2018年的工会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1.72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办十分重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长期以来均成立有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武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公开力度。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结构、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2017年资产占有情况具体如下:

1.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办国有资产总计33.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0万元、非流动资产19.45。

2.我办占有国有资产构成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办占有国有资产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2块,流动资产有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为13.61万元;固定资产均属其他固定资产为19.45万元。

3.固定资产分布构成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办占有固定资产均为其他固定资产,分布构成为:通用设备、家具用具3类计19.45万元,其中专用设备5.42万元、通用设备为10.21万元、家具用具类38.07万元。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给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余我单位未涉及。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我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用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6)


附件【武定县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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