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武定县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2019年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2019年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武定县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扶贫办的主要工作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一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谋求共同发展,稳步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二是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工作,组织对全县扶贫开发计划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三是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快推进扶贫项目资金乡级报账制。四是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负责中央、省、州、县“挂包帮、转走访”联系单位在扶贫点的联络与协调工作,开展联村扶贫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好贫困户生产发展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六是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做好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及补偿风险金项目资金各项工作。七是抓好实施贫困乡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项目、小额信贷资金及大额贴息贷款项目及社会扶贫项目等。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行路难、通电难、饮水难、灌溉难、增收难等贫困问题。八是做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扶贫办属政府组成部门,内设9个股室1个中心。综合股、财务审计股、项目规划设计室、项目管理股、小额信贷股、劳务输出股、外资与社会扶贫股、项目监测统计股、革命老区管理股和扶贫融资中心。2019年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职工32人(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4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2019年度的重点工作
2019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省、州扶贫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以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特困群体和特困区域为重点,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深入推进“五个一批”工程,在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扶贫搬迁等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实现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目标。
1.锁定一个目标。锁定“到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目标,算清政治账、目标账、差距账、支撑账和时间账,立下“愚公志”,保持“躺着想事、坐着议事、站着干事”的工作激情,鼓起迎难而上的斗志,抓紧每一天,用足每一刻,确保2019年完成24000人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2.突出两个重点。突出产业扶贫。依托江西正邦、胤泽农业、海铭巍、康骋生物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带动15000户贫困群众发展特色养殖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发展特色种植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3.补齐三项短板。补齐安居房建设短板。全面完成农村C、D级危房改造。补齐安全饮水达标短板。完成39370人的安全饮水,确保农村安全饮水达标。补齐群众出行难短板。解决好8个乡镇12636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973人)出行难问题;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100%通公路、95%以上通硬化路。
4.健全四项体系。健全行业扶贫体系;健全社会扶贫体系;健全完善电商扶贫体系;健全沪滇帮扶体系。
5.发挥五个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县乡村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引领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挂包部门和帮扶干部的帮扶作用;四是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办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预算总收入579.48万元,比2018年增加113.91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和调入人员及其增加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9.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8.46万元,比2018年减少了118.1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建设的资金结转。其中:本年收入579.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9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4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8.46万元,本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579.4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8.8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79.48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618.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75万元(统筹外),主要用于全办行政性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76万元,主要用于全办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全办的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经费开支。
4.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4.82万元,主要用于全办的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经费开支。
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78万元,主要用于全办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开支。
6.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41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办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农林水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办脱贫攻坚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等)。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06万元,主要用于全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02.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5.05万元,津贴补贴209.95万元,奖金9.53万元(13个月工资),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8.74万元(基本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78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3万元(大病保险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74万元。其中:办公费4.66万元(含报刊征订费),水费0.53万元,电费0.85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15.00万元,会议费费11.52万元,公务接待费8.29万元,劳务费6.50万元,工会费1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1万元。其中:退休费12.75万元(统筹外部分),生活补助0.46万元(遗属家属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31.06万元(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X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29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2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9年暂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9年暂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2019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分别是基本支出委托业务费(劳务费)支出,预算支出金额3.00万元,用于支付县保安公司在派到我单位办门卫保安人员工资。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要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的目标,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财政预算增加公务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1663人次,接待费开支8.29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2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要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的目标,预计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开支相对的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579.48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465.5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3.91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是2019年要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的目标,上级相关部门到我县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事务频繁。各项费用增加,产生形成增量;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的脱贫攻坚工资,进一步的加强了扶贫脱贫攻坚机构,增调人员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产生形成增量;三是截至2018年预算取数时点,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产生形成增量。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了0万元。增(减)0%。本级本部门无财政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63.74万元,比2018年增34.1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要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的目标,上级相关部门的各类督促检查、评审、考核、评估、验收等工作事项频繁,进村入户指导工作任务繁重,贯彻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及业务培训增多,投入各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量倍增,下乡抓脱贫攻坚工作人员差旅费补助报销增加。其中:办公费4.66万元(含报刊征订费),水费0.53万元,电费0.85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8.29万元,劳务费6.50万元,工会费1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53.31万元,一是车辆数量2辆,价值73.58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15台/部,价值57.9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79件/套,价值8.98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6平方米(公共用房),价值12.85万元。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机关运行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财政拨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拨出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拨付给所属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5.“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附:2019年扶贫办单位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8)
武定县扶贫办
2019年3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2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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