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武定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
2、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3、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协同司法部门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4、审批和管理县级各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指导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5、按规定检查、审定、编印、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做好统计信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
6、组织开展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7、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计执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主要完成投资、农业、调查、工业、商贸、综合、核算、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统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7人。
退休人员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5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72万元,占总收入的96.56%;其他收入15.75万元,占总收入的3.44%。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合计457.47万元,2017年收入合计387.60万元,增加了69.87万元,增18.03%。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41.7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87.60万元,增13.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统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4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82万元,占总支出的68.03%;项目支出141.83万元,占总支出的31.97%。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合计443.65元,2017年支出合计420.79万元,增加22.86元,增5.43%;2018年基本支出301.82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290.02万元,增11.8万元,增4.0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2018年项目支出141.83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30.77万元,增11.06万元,增8.46%,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82万元,比上年增加11.8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8%;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83万元,比上年增加11.06万元,增8.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比上年增加21.65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开展专项统计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和退休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4.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
5.住房保障支出等(类)支出1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统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的2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的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预算的58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公用经费,小专项未列入财政预算。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35万元,减3.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1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减12.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顿工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坚决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万元,占39.11%;公务接待费支出6.85万元,占60.8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6.85万元,共安排公务接待230批次,接待人次170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1万元,比上年增加12.17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改补贴调入公用经费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费2.36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1.63万元、差旅费2.11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0.84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劳务费0.27万元、工会经费3.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0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27万元,固定资产84.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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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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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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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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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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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05.21 |
120.27 |
84.94 |
38.97 |
4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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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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