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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4-1024063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3.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4.组织指导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8.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武定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法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励、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13.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武定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州公安局党委“111456”工作思路,紧扣全县中心工作,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和精准管控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平安武定建设底色更浓、成色更足、亮色更显。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筑牢对党忠诚之色。在强党建、凝警心、铸忠诚上持续发力;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凝聚效能变革之力。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原则,持续深化公安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三是聚焦公安主责,汇聚合力攻坚之势。在维护政治安全上下功夫,确保政治安全;在打击违法犯罪上下功夫,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087件,破获548件;在加强治安要素管控和道路交通管理上下功夫,全年查处治安案件1922件,交通违法案件95231起;在重大安保、重要勤务上下功夫,确保了全年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监察室)、指挥中心、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等,其它未列明的具体内设机构为涉密机构,不予公开,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所属单位17个,分别是:武定县看守所、武定县行政拘留所、交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狮山派出所、狮山风景区派出所、九厂派出所、猫街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白路派出所、插甸派出所、发窝派出所、田心派出所、东坡派出所、环州派出所、万德派出所、己衣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武定县公安局

纳入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武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公开。我部门编报的部门决算包含武定县公安局、武定县看守所、武定县行政拘留所及13个派出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1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定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武定县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9,048,373.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51,373.51元,占总收入的97.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97,000.00元,占总收入的2.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54,537.64元,下降4.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89,156.76元,增长5.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543,694.40元,下降76.5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精神,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0,194,755.60元。其中:基本支出49,747,179.05元,占总支出的82.64%;项目支出10,447,576.55元,占总支出的17.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38,819.58元,下降3.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64,952.12元,下降9.73%;项目支出增加3,426,132.54元,增长48.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增加、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等,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05.35万元纳入项目预算,财政追加公共安全项目等83.9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747,179.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019,462.83元,占基本支出的90.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27,716.22元,占基本支出的9.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47,576.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96,788.8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支付看守所建设项目尾款447558.52元、狮山所建设项目59330.69元、猫街所建设项目189899.61元;

2.办案业务费支出7,379,164.73元,主要用于城市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公安专网租赁,移动警务终端使用费,业务设备维修,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劳务费,办案专用耗材、办案差旅费、特别业务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

4.业务装备费2,357,423.00元,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3570,000.00元、巡逻摩托车9262,200.00元,公安信息化装备及执法勤务装备1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8,162.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3%。与上年相比增加2,333,002.62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工资1,053,500元纳入项目预算,财政追加公共安全项目经费等839,000元等,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6,804,19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64,64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02,71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76,6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5,000.00元,决算为1,662,173.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0元,决算为5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00元,决算为1,017,292.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2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4,8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8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62,173.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0元,决算为5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000.00元,决算为1,017,29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4,8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压减专项业务支出导致上年度部分车辆修理费在今年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4,968.39元,增长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360.00元,增长0.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1,727.39元,增长1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00元,下降0.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压减专项业务支出导致上年度部分车辆修理费在今年内支出;二是新购车辆车型较上年变化,原值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我县山区面积大,路况较差,公安机关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跨境打击违法犯罪、重大安保、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中,用车频率高,车辆损坏严重,导致派出所日常接处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报县公车办批准,同意为环州派出所、己衣派出所、巡特警大队报废更新执法执勤业务用车三辆,购置价57万元,同时报废云E0971警、云E0973警、云OE0212三辆业务用车,原值合计519,631.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大型安保、应急处突、接处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主管部门到武定县公安局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友邻公安机关到我局交流学习,协助执行任务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4,959.57元,比上年减少157,238.89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7人,公用经费作相应追减,另外是为持续执行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等,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武定县公安局资产总额55,505,622.48元,其中,流动资产471,220.69元,固定资产54,941,220.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3,180.8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69,807.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8,584.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19,63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4,240.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4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1,775.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4,240.2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4,240.2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111

 

 


附件【附件1: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41010053416551.xlsx
附件【附件2: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附件【附件3: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
上一条: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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