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助)的通知》(楚财资环〔2023〕96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14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管理使用。二、强化绩效管理,要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强化绩效目标设定、执行管理工作,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绩效自评,并上报备案。三、规范项目核算,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落实资金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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