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恢复发放高考考务费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高考等考试的劳动报酬发放由于无政策支撑只发了考考劳动报酬(2021、2022年未发)。其余考试劳动报酬均未发放,给我县各类招生考试的组织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隐患。2022年,省招生考试院已把各类招生考试劳动报酬的发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于今年4月与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云南省教育考试劳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云教发〔2022〕37号)。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云南省教育考试劳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支出项目和标准第五条对考务人员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承担组考、监考、巡考、联动协调、试卷分发和运送、考试值班、答题卡扫描、招生录取、资格审核等工作的人员发放,标准为不高于200元/人·半天;第七条公职人员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组织或参与教育考试的,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计发劳务费的管理规定尽量争取考务人员补休或发放相应劳动报酬。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3日
上一条: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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