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生等三位委员:
关于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10040018号),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针对提高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科普力度,多渠道、多途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科普,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利用食品协管员队伍、驻村工作队,以及医疗下乡、农资下乡、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市场、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加强监管,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体系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针对加强监管,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网络体系,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确保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任、有人员、有手段、有经费,用好考核评议抓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县乡两级食安办建设,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及协作机制。
三、关于加大整治和打假力度,确保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为确保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狠抓源头管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把好市场准入“第一关”,严禁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过期变质食品流入生产经营环节。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按规定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是持续开展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针对抽检不合格农村食品,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对多次检出不合格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强化监督抽检的结果运用,形成监管闭环。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认真排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
四、关于规范农村的食品生产及经营点,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针对规范农村食品生产及经营点,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从1月开始,各片区(所)已陆续在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培训围绕食品安全知识、食物中毒防控、明厨亮灶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积极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参加云南省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公益培训,至六月份止已参加六期;下一步,我单位还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农村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做到资质合法、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模范守法、诚实守信。
感谢你们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慧龙 0878—871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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