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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白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白路镇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白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扶贫开发、加快群众脱贫,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五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进度。
3.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4.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5.坚持执行严格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
6.认真贯彻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7.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8.根据区域、产业、资源特点以及农民种养习惯,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新型组织,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农民收入。
9.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10.加强教育、卫生健康、农业服务、林业和草原服务、水务服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财政、统计、新农合等社会事业建设,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
11.为当地农民和流动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2.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配合政法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3.负责白路镇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
14.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 “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5.加强白路镇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是整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大考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冲刺之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县委“一圈一园三县三基地”战略,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发扬迎着困难上、顶着压力干的实干精神,全力推进摘穷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镇呈现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福祉不断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为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发展定力,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精准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明显增强,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一是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9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7823万元,增长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40万元,增长12%;完成招商引资任务9800万元,增长46.3%。二是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全年种植粮食作物21450亩,粮食总产量5785吨,平均粮食单产270公斤,增长2.3%;完成经济作物种植49250亩,总产量29268吨,产值15803万元,其中,种植蔬菜34750亩,总产量27268吨,实现产值9884万元。完成大牲畜存栏11265头(匹),出栏4380头(匹);生猪存栏13227头,出栏18761头;羊存栏20554只,出栏17554只;鸡存栏75516羽,出栏185469羽;肉类总产量2654吨;实现畜牧业产值1.9亿元。完成烟叶收购200万公斤,均价29.6元,全县排名第2,实现产值5919.13万元。三是群众收入稳步提高。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68元,增长12%。截止年底,信用社存款余额达2.03亿元。
(二)坚持尽锐出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和贫困村退出7条标准,全力攻克“坚中之坚、难中之难”。一是整合资源全力攻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啃下硬骨头,攻克最难关,全面奔小康。调整充实10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伍力量,整合驻村工作队和挂包单位资源,不断壮大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压紧压实驻村工作队、挂包干部和村委会干部责任,积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二是问题短板全面补齐。认真开展“两摸底一核查”和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返贫13户47人,回退5户18人,新识别20户68人,剔除1户6人,夯实精准脱贫基础,杜绝漏评、错评和错退风险。以“六个精准”统领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聚焦贫困户和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抓紧抓实省州两轮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逐项销号清零,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投入1170万元实施危房改造543户,投入56.76万元补齐43户前期农危改短板问题。投入204万元实施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彻底解决1354户5335人安全饮水问题。聘用生态护林员、林草管护员等共计104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75个,解决了一批边缘户的收入问题。三是脱贫目标全面实现。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状况。严把退出标准,强化攻坚措施,全年脱贫退出80户326人,洒布柞村委会整村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1.42%。
(三)倾力项目建设,发展支撑明显夯实。紧盯群众最期盼、最关心的公共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一是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投资1000万元的2019年第一批脱贫攻坚补短板扶贫开发综合项目和投资1780.8万元的大唐集团帮扶项目、基础特别薄弱村建设、输变电线路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农危改示范村、产业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公益性公墓等一批民生项目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投资195万元的岔河、三合和洒布柞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并网发电。投资1727万元的15条26.832公里村组公路硬化项目开工建设,白环路改造提升、核桃加工厂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全面完成5个村委会13个地块151亩的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并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发展要素保障到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优化投资结构,鼓励民间投资,强化资金保障。着力破解项目征地、拆迁等难题,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用地手续报批等问题,强化用地保障。大力培养会项目、懂项目、干项目的人才队伍,保障项目有人抓、有人建、有人管,全力以赴抓项目工作。三是项目前期扎实推进。突出交通、水利、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蔬菜、中药材、黑山羊、核桃等优势产业发展,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储备和谋划“十四五”期间各类项目36个,项目总投资80.4亿元。
(四)坚守保护职责,生态环境全面优化。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群众生活品质明显提升。一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认真落实全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宗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关闭砂石料厂1座,涉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保护耕地面积3472.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35.16公顷,完成退耕还林13443.5亩苗木栽植补植工作,兑补退耕还林等各项补贴资金1000万元。依法查处违规野外用火10起;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件、毁林开垦5件。开展大型林业法制宣传9场次,护林员和林政执法人员宣传40场次。二是人居环境整治有效。加强集镇环境卫生管理,集镇公厕安装了水电并投入使用。落实镇村干部两级包保责任制,完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新建垃圾池9个,公厕17个,确保自然村干净整洁。严格落实河长制,组织开展“清河行动”4次 ,“清四乱”行动1次,组织发动群众和干部职工500余人次,小型机械10台次,整治河道岸线12余公里,清理打捞固体垃圾8吨,清理面积达4000平方米,开展联合执法1次。三是殡葬改革有序推进。白路、平地、营盘、中村4个村委会从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亡故人员执行100%火化、100%进公墓。投资60万元新建白路镇三月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公墓占地面积10.32亩,新建墓穴864冢并已投入使用。
(五)着力改善民生,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始终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政策,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一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辍学学生家庭开展家访工作,持续做好思想沟通交流,及时劝返失辍学学生23人,开展送教上门8人,向法院起诉并立案1件1人,小学入学率达99.9%,初中毛入学率达99.3%。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建设,投资173万元的镇幼儿园综合楼、投资92.47万元的岔河小学教学楼和投资10万元的白路中学特色班教室完工并投入使用,发放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112.62万元、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47.55万元,雨露计划救助大学生92人13.6万元。二是健康服务显著增强。全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13518人,累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119人,发放养老金2075人264.39万元。2329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段补助647.6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3人30.2万元,符合健康扶贫政策享受医疗救助1042人,救助资金36.01万元,符合政策享受兜底保障的451人,兜底资金14.99万元。成立11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836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签约6711人,签约率达98%。全年接收住院60人次,门诊就诊17720人次。三是民生保障全面提升。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03户1923人,城市低保对象25户28人,发放低保金473.28万元,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大队干部、出国民工补助金等各类补助35.2万元,发放各类军人及遗嘱补助、临时救助金等各类补助67.4万元。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238人10.36万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5845人,并实现100%培训和推荐就业。聘用乡村公共服务岗位75人,发放补贴34.5万元,申报交通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37人,补助4.78万元。四是公共服务持续优化。积极探索农家书屋管理新模式,举办展览7个517人次,文艺体育活动19次34014人次,培训班13个502人次,阅览室开放2184小时472人次。充分发挥62个活动场所、20套乡村大喇叭的公共服务作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建53个应急广播并投入使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可控播出。建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9个。
(六)强化依法治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全镇各项事业的前提保障工作抓紧抓实,为我镇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扎实推进平安白路建设。认真开展平安复评创评工作,“平安户”达标率为99.6%,“平安村委会”“平安村民小组”“平安单位”达标率均为100%,荣获“平安建设”先进乡镇和2019年度综治维稳“先进集体”称号。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乡镇”。开展普法教育14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讲解1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9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460幅,粘贴各类标语、横幅共计360条,法治板报11期,受教育人数达8423人次。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出动巡逻力量300余人次,刑事案件立案25件,破获刑事案件1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4人,逮捕3人,取保候审5人,移送起诉3人。受理治安行政案件39件,查处27件,拘留3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32起,查扣各类违章车辆27辆。层层签订禁毒工作责任状,加大禁毒知识宣传力度,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圆满完成“无毒乡镇”的巩固任务。加强对各类重点人群的包保管控,扎实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二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农机安全进行常态化监管,对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点、液化气销售点、非煤矿山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33次,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647户次。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关证照109户,开展农村家宴备案检查130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件。检查生猪交易市场16个次、鲜猪肉市场33个次、超市18个次、冷冻肉制品门店42户次、餐馆(小吃店)287户次、学校和养老院食堂22个次、肉类经营户175户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3276 份、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告知书42份,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42份,粘贴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12份,全镇无疫情发生。三是矛盾纠纷调解有力。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接访下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信访事项8件,办结8件,办结率100%。受理矛盾纠纷18件,调解18件,调解成功18件,调解成功率100%。四是扫黑除恶成效显著。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思路,利用综治宣传、惠民政策宣传、禁毒日、秋季集中宣传等活动契机,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宣传,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和遵规守纪意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集贸市场18个次,非煤矿山2个次,学校周边经营户30个次,建筑材料市场6次,上报问题线索5件,核查办结上级交办件3件。五是民族宗教工作不断深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扎实推进“一网两单”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重点组户,基丁普村获武定县“美丽庭院”示范村,毕家教堂、二台坡教堂、背后教堂被州级命名为“和谐寺观教堂”称号。
二、基本情况
(一)白路镇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白路镇人大、白路镇党委、白路镇妇联、白路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白路镇财政所为参公事业单位;白路镇文化站、白路镇规划所、白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路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白路镇水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白路镇人大实有1人、白路镇人民政府实有19人、白路镇党委实有6人、白路镇妇联实有1人、白路镇财政所4人、白路镇文化站2人、白路镇社保中心6人、白路镇规划所2人、白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人、白路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5人、白路镇水务服务中心5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4,76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4.2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0.07万元,占总收入的2.3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232.15万元,增加3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8.68万元,增加35.64%,其他收入减少26.53万元,减少0.75%,主要原因:1、人员变动、2019年年初预算了按月预发奖励性绩效(2018年没有预算)等增加111.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比上年增加74.02万元,文化站、规划所、农业、林业、水利各部门的单位运转经费比上年增加37.78万元;2、项目支出变动等增加1120.35万元,其中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收入20.00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收入290.00万元、土地治理收入333.6万元、抗旱收入6.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5.24万元,这些支出项目为2019年增加,2018年没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没有,2018年34.7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3,88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97万元,占总支出的31.35%;项目支出2,666.72万元,占总支出的68.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15.13万元,增加5.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68万元,增加3.72%,项目支出增加78.45万元,增加2.14%,主要原因:1、人员变动、2019年年初预算了按月预发奖励性绩效(2018年没有预算)等引起基本支出增加136.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45.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20.37万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5.69万元。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78.45万元,其增减主要变化是根据实际需求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1182.93万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1291.99万元,这两部分的增减变化大是因为2018年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支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89.25万元、生产发展133.6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1.19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0.0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17.66万元,2019年在资本性支出中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白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7.97万元。比上年的1081.29万元增加136.68万元,增加12.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19年年初预算了按月预发奖励性绩效(2018年没有预算)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白路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6.72万元。比上年的2588.27万元增加78.45万元,增加3.03%,主要原因根据实际需求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1182.93万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1291.99万元,这两部分的增减变化大是因为2018年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支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89.25万元、生产发展133.6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1.19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0.0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17.66万元,2019年在资本性支出中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7.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比上年3532.96万元增加344.33万元,增加9.75%,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45.5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9.3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1070.71万元;4、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1278.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2%。主要用于:(1)人大事务20.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04万元、代表工作5.1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万元:办公费0.62万元、电费0.67万元、差旅费1.16万元、会议费0.58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1.65万元、工会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0万元。(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72.5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38.1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46万元(2017年综合绩效奖)。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8.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08万元:办公费3.78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差旅费7.67万元、租赁费5.29万元(烤烟收购堵卡人员住宿房屋租赁)、会议费15.09万元、培训费3.69万元、公务接待费19.70万元、劳务费75.73万元、工会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3万元。(3)财政事务61.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1.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万元:办公费0.91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0.55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15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3.78万元、工会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0万元;资本性支出3.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0万元。(4)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6.00万元,主要用于白路镇古黑村委会新村人畜饮水管路架设。(5)群众团体事务14.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办公费0.04万元、差旅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工会费0.16万元。(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1.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1.3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万元:办公费1.90万元、差旅费0.01万元、会议费5.15万元、培训费6.30万元、公务接待费3.71万元、工会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0万元。(7)统战事务-宗教事务4.00万元,主要用于白路镇营盘村委会糯谷村教堂修缮。
2.科学技术(类)支出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全额用于烟叶生产工作。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12.30万元,其中群众文化12.3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0万元:办公费0.16万元、电费0.10万元、差旅费0.22万元、培训费0.04万元、接待费0.2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50.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万元:办公费0.49万元、水费0.09万元、差旅费1.38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工会费0.30万元。(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1.1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5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1万元。(3)抚恤6.24万元,其中死亡抚恤2.06万元,伤残抚恤2.8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38万元。(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61万元。(5)其他生活救助-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0.86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6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0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8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9.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51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2.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2.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办公费0.13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工会费0.12万元。(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6万元,其中2129901-劳务费1.36万元。
7.农林水(类)支出2,18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7%。主要用于:(1)农业402.21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59.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万元:办公费2.8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44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3.01万元、公务接待费2.46万元、工会费2.04万元;病虫害控制2.00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43万元;农村道路建设239.00万元。(2)林业和草原51.55万元,其中事业机构51.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万元:办公费2.3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46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1.47万元、工会费0.65万元;(3)水利51.48万元,其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5.18万元,抗旱6.3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办公费0.60万元、电费0.13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劳务费6.30万元、工会费0.56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70万元。(4)扶贫1243.1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230.1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3.00万元。(5)农业综合开发333.60万元,其中土地治理333.60万元。(6)农村综合改革107.54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0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77.24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9.30万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44.00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搬迁避让项目44.00万元。
9.住房保障(类)支出56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05.24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562.13万元;(2)住房改革支出56.8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6.89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88.85万元,其中地址灾害防治专项经费58.85万元,第一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经费3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24万元,完成预算的95.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都提倡压减经费支出,提倡过紧日子,严格厉行节约,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44万元,增长2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44万元,增长37.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了2020年顺利完成脱贫摘帽,压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确保所有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做到万无一失,所以会议、培训次数增减,无形当中大大增加了各项支出,导致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数和预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万元,占22.73%;公务接待费支出38.24万元,占7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组织大规模(含村委会三职、平台操作员、驻村工作队)开会、培训、工作需求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55万元,比上年128.33万元增加78.22万元,增加60.95%,主要原因:为了2020年顺利完成脱贫摘帽,压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确保所有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做到万无一失,所以会议、培训次数增减,无形当中大大增加了各项支出,导致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数和预算数增加。白路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行政单位:办公费6.32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2.46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差旅费8.88万元、租赁费5.29万元(烤烟收购堵卡人员住宿房屋租赁)、会议费15.44万元、培训费11.12万元、公务接待费23.60万元、劳务费78.00万元、工会费4.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23万元。(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办公费0.91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4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15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3.79万元、工会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白路镇资产总额4123.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9.1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29.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4.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3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28.4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6.73万元(2018年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2019年补提往年的折旧额,2019年固定资产实际是有增加的)。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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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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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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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23.40 |
3649.16 |
429.83 |
310.09 |
25.98 |
0 |
93.76 |
0 |
0 |
44.41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白路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