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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927006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无磷行动,从我做起”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7日

解读《武定县“无磷行动,从我做起”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根据2019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以及《武定县2021年菜园河“木果甸村”断面水质提升工作细化方案》(武办通〔2021〕18号)等要求,大力倡导群众提高“无磷行动”意识,自觉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共同守护菜园河,共建绿色环保、健康卫生的美好家园。

二、《实施方案》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9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以及《武定县2021年菜园河“木果甸村”断面水质提升工作细化方案》(武办通〔2021〕18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强调“无磷行动,从我做起”,聚焦重点对象,提出关键措施,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具体要求。

(一)严格履行项目立项审批。对涉磷污水无法接管处理的项目不予立项、备案、核准,积极鼓励技术成熟的无磷投资项目在本县生产发展,在项目立项、备案、核准上优先给予支持,并协助企业开展前期工作。

(二)开展县城含磷产品摸底排查。组织人员上门摸清县城经营单位经营含磷用品类别、数量等情况,对从事餐饮、酒店、宾馆、美容美发、洗染、洗衣店、商场超市等服务业人员使用洗涤用品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发放宣传资料,倡导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三)加强含磷产品经营、生产、使用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流通领域洗涤用品质量抽检工作,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洗涤用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生产领域洗涤品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重点负责对水洗、制革、印染、染料、造纸、电镀、农药、化肥等涉磷生产和使用行业生产使用含磷产品的监管,督促涉磷企业落实与污染排放量相匹配的磷污染防治措施,对工业污水排放实行限期脱磷处理;依法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公众使用无磷产品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大力倡导县城范围内经营含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改售无磷产品;引导企业、洗衣(车)店、医院、酒店、宾馆、招待所、美发美容业等生产和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使用无磷产品。党政机关带头,单位内使用洗衣粉、皂粉、洗衣粉、液体洗涤剂等产品的购买无磷产品。开展“无磷行动,从我做起”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无磷行动”良好氛围。

(五)加强对农业农药化肥污染防控。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种植无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推广和引导使用有机肥,减少含磷农药、化肥使用量。对菜园河沿岸及重要支流农作物使用化肥农药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制定农药化肥减量化施用方案,减少沿河周边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带来的面源污染。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无磷行动,从我做起”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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