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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527006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7日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2〕3号 主  题  词: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武定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定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二、地质灾害防治趋势

(一)灾情基本情况

我县山区面积占97%,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形切割剧烈,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岩层疏松破碎,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和高发区。灾害隐患点点多面广,交通闭塞,防治难度大,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和危害性大的特点。截至2021年12月份,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其中,滑坡103处、崩塌8处、泥石流7处,直接威胁11个乡镇73个村委会118个村民小组3544户13806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致灾因素分析

一是我县地质构造复杂,岩层疏松破碎、不稳定性大。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矿山开采等项目。三是乌东德水电站蓄水以来库容变化,江水对库岸的冲刷加大了库岸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四是立体气候明显,降雨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不均,导致干旱、风暴、单点性暴雨,致使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

三、2022年天气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2年全县大部地区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大部地区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春季和初夏干旱与常年持平;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气温略偏高;秋季降水正常略偏少。预计2022年我县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丰的气候年景。预计5月全县大部乡镇降水、气温正常,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大部乡镇雨季于5月下旬开始,雨季开始前干旱较常年持平。6至8月全县大部乡镇降雨为正常至略多,气温正常至略高,降水分布不均,单点性强降水突出,局部地区有洪涝发生,无明显大范围抽扬期低温冷害天气出现。9至11月全县大部乡镇降雨正常略少,气温正常略高,有5至7天左右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期正常略偏早,预计于10月上、中旬相继结束。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及区域

(一)重点防范时期

我县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特别是汛期末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容易发生,尤其是滑坡、崩塌等明显增多,因此加强监测预警尤为重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从5月1日至11月15日。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一是纳入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的11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乡镇纳入乡、村级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靠山临崖、高陡边坡、崩塌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三是集镇、学校、医院、风景名胜区等人口密集区;四是重点防范乡镇:白路镇、环州乡、东坡乡、田心乡、万德镇、己衣镇;五是乌东德水电站库区沿岸。

2.重点工程建设区域。涉及山体开挖、切坡建房、开山修路等形成的人工边坡,如工业园区、城市新区、扶贫安置聚居点建设等已建或在建工程地段。

3.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公路沿线。县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以及乡村山区公路沿线。

4.矿业区。矿山开采、建设和采空区、尾矿坝等。

5.其他区域。河道两侧、水库周边、弃土弃渣受纳场等区域。

五、组织保障

(一)调整充实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调整充实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海燕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智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顺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周忠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陶光建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周清祥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祖正文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左有宏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李星详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局长

李智成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纯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恒 县林草局局长

余贵银 县水务局局长

李海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佳富 县应急局局长

黄自丽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保鉴益 县供销社主任

罗星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胡朝彬 县气象局局长

李贤达 县地震局局长

陈正恒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洪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母金龙 电信武定分公司总经理

陈会文 狮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继春 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海 猫街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杨旭保 插甸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虎圣槟 白路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选斌 环州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李蒋培 东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成武 田心乡人民政府乡长

潘在华 发窝乡人民政府乡长

戍恩伟 万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晓颖 己衣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张顺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王志春(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齐玉星(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杨悦康(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股股长)、韩嘉发(县应急管理局救灾股股长),负责处理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险)情实时核查、监测与趋势研判;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处置等技术指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及应急抢险相关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及其主管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参与地质灾害预防性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发改、水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信商务科技、林草、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气象等22个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管控、群测群防责任落实、督查、巡查、排查、抢险救援等防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成立本单位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具体工作。同时,各乡镇要明确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预警员、报警员,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并逐级与群测群防监测员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做到每个隐患点有人管理,有人值守,有应急预案。要有专人管护好普适性、专业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充分应用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运行监测成果。

(二)强化风险掌控,及时排查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22家地灾成员单位要结合《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县级单位挂包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主要领导联系重点隐患点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督查巡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开展对所负责乡镇防治工作和重点隐患点的督查、排查工作。对重点防范区域开展每月督查、检查不少于1次,对巡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填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记录表》,及时与乡镇对接,对新增加的隐患点要协助乡镇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协调地质专家进行会商研判,分清类型、规模和成灾原因,划清隐患危险区域、有针对性修改隐患点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果断预警,及时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强制措施,迅速将受威胁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采取临灾避险转移避让的群众,要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做到严防死守,决不能出现让已采取避险转移群众以任何理由擅自返回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

(三)强化宣传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地灾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和邀请地质专家授课、现场讲解等形式,在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时段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重点抓好“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进行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工作,让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防范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各乡镇在汛前要认真组织1至2次以上的实战型、实用型应急演练,让广大干部群众亲身参与,切实增强群众的避险能力,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四)严格建设程序,防止诱发灾害。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各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活动实行监督管理,监督做好工程建设和地灾治理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坚决避免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因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肃规章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值班、巡查、险情速报等制度并张贴上墙,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管理。各级地质灾害成员单位要坚决执行各项制度,汛期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监测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有关规定,有事必须请假,请假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落实相应人员代替值守,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和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必须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对重大突发性灾害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一时无法查明情况的,要做好跟踪续报工作,绝不能出现迟报、漏报、乱报甚至瞒报等情况。

(六)坚持常态督查,严查失职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地质灾害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检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重点检查值守履职、预案执行、巡查监测记录、工程治理项目和搬迁避让项目等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保障防灾责任、防灾部署、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和县级地质灾害成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问题整改不及时、抢险救援不力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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