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808004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8日

解读《武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一、文件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云移发〔2017〕171号)、《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云搬办发〔2020〕8号)、《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搬通〔2022〕14号)制定。

二、文件制定程序

为推动武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移民资金项目化、项目资产化、资产收益化、收益移民化”,加强项目资金有效利用和规范管理,落实产权归属和资产收益,规范项目收益分配管理,保障移民权益,县搬迁安置办根据国家、省、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深入调研后结合武定县实际,于2023年7月拟定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设,邀请长江设计公司(综合设代)、三峡集团移民办公室、中国电建昆明院(综合监理)、州搬迁安置办等单位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7月23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了县级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县搬迁安置办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形成《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并报请法律顾问、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对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风险较小,同意上报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实施”,于8月3日提请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县人民政府发文实施。

三、《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措施

《管理办法(试行)》总体框架由9个部分组成。

(一)指导思想。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发展目标,确保武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规范运行。

(二)总体思路。按照“资金变资产、资产变股权、移民变股民、收益有保障”的思路,盘活资源资产,拓宽移民增收渠道。

(三)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公开公平,自愿参与;积极创新,鼓励先进;资产明晰,保值增值;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四)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移民主管部门安排的库区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

(五)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审计。

(六)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管理。明确了产权确权到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移民合作社或移民协会,资产收益与移民合作社和移民协会建设利益联结机制,收益分配的受益对象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和移民村组。

(七)收益分配流程。明确了收益资金管理、收益分配审批、收益经营管理内容。

(八)收益资金支出范围。明确了收益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比例相关内容。

(九)监督管理。明确了收益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试行)》解释部门和执行时间。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由武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载